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天宇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4-10-16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辽宁中医药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王天宇(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本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天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410/t20241011_6684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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