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之力 办利民之事
发布时间:2024-10-16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今年2月,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内蒙古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检察蓝”守护“夕阳红”
@昆区检察院
秋风送爽,包头市昆都仑区检察院联合昆都仑区民政机关,对辖区内在册养老机构开展随机走访、突击检查,实地查看多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居住环境、消防设施、食药管理、安全预案等重点环节,并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漏洞做出重点提示,督促有关机构消除养老安全隐患,打造安全养老场所。
检察人员向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工作人员等普及虐待老人、实施暴力可能造成的严重法律后果,引导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敬老爱老,采用合理方式帮助在养老机构居住的老年人解决生活困难、化解矛盾纠纷,全力保障老年人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检察人员还化身反诈宣传卫士,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老年人传递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及养老诈骗小知识,同时提醒工作人员及时关注老年人异常行为动向,避免其落入诈骗陷阱,共同保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
司法救助因案施策
@内蒙古科右前旗检察
日前,科尔沁右翼前旗所辖某村发生一起强奸案,女被害人精神异常遭性侵。科右前旗检察院发现该司法救助线索后立即启动程序,向侦查人员详细了解被害人及其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深入被害人家庭及所在村委调查取证,通过村书记及村“两委”成员核实被害人因案导致精神、物质损失及生产生活状况。
经了解,被害人丧偶,没有住房和经济来源,女儿还在上初中,母女俩主要依靠被害人年迈的母亲照顾。得知这一情况后,承办人立即与民政局、残联和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协调启动了相关救助救济,联络好为刑事案件被害人评残事宜,为被害人的女儿申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救助,为被害人及女儿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同时,鉴于案件的特殊性,科右前旗检察院又向兴安盟检察分院申请两级院联动司法救助。在检察机关的有力推动和持续跟进下,被害人被评定为三级残疾,母女俩已被纳入低保享受待遇,孩子也领到了孤儿救助金。同时,两级检察院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也送到了被害人家里。
为“她”护航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产后母婴护理服务行业需求日益旺盛,然而市场上月子中心服务质量良莠不齐,潜藏着诸如餐饮卫生不达标、从业人员资质欠缺等系列问题,威胁母婴的安全与权益。
“妈妈们在月子中心吃的卫生健康吗?月嫂、护士、产康师都有相应资质吗?”带着消费者的顾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院开展“妇女权益保护”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的9家月子中心走访调研,为宝妈和新生儿保驾护航。
“部分月子中心厨房环境不够干净卫生。”“部分工作人员无法提供健康证或健康证已过期。”“有的工作人员缺乏消毒灭菌知识。”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召集市场监管局、卫健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磋商会,进一步厘清职责分工,共同服务保障母婴服务行业规范化经营。督促整改食品安全隐患13处、5家月子中心按规定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同时对经营者进行普法宣传,进一步增强其合规经营的意识,携手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综合包头市昆都仑区检察院、科尔沁右翼前旗检察院、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院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410/t20241015_66862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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