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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与纪律规矩“面常见”“用相随”“形相伴”

发布时间:2024-10-23    来源: 四川组工网    作者:佚名

  按照上级部署,集中性的党纪学习教育收官。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阵子、而是一辈子的事情,收官绝非终点,而是一个新的起点。党员干部要自觉与党的纪律规矩“面常见”“用相随”“形相伴”,持续深化学习教育成果,不断使自己党性纯度更高、成色更足。

  面常见,就要温故而知新,开卷有益、常学常新。学之愈勤、知之愈明、行之愈笃,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每名党员干部都系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但人的记忆力是有周期的,今天记住了,明天可能就忘记了,就如我们曾经背诵的唐诗宋词一样,久了不温习,便记不住或者记不全。党的纪律规矩内容博大精深,要想把精神实质领会全、领会透,只有学习、学习、再学习。党员干部要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作为枕边书、常读本,抽出时间学、化整为零钻,努力做到既知其然,还知其所以然,更知其所以必然,在学深悟透中锻造坚如磐石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划出“红线”、标出“禁区”,筑起“防火墙”、装上“过滤网”,淬炼“百毒不侵”的“钢筋铁骨”,筑牢“拒腐防变”的“铜墙铁壁”,确保自己始终正气充盈、志气高昂、斗气升腾。

  用相随,就要撸起袖子加油干,扛责在肩、善作善成。时下,有少数党员干部担心因为干事出错而失位子、丢帽子,信守“能够少做绝不多做”“能够隐身绝不出场”的干事哲学,乐于躺平、习惯甩锅,态度消极、暮气沉沉。其实,遵规守纪与担当作为不是矛盾对立的,而是一体两面、有机统一的,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的。纪律规矩当然是“高压线”“紧箍咒”,但同时也是干事创业的“保护绳”“安全带”。不能想象,一个遇事就躲、干事就避的党员干部会是合格的党员干部。党员干部肩负着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重要职责,不但要在廉洁上“管得住手脚”,而且要在工作上“放得开手脚”,自觉摒弃“无事就是本事”的错误认识,牢固树立“一日无为、三日不安”的责任感,保持“时不待我、舍我其谁”的紧迫感,立足岗位,勇挑“重担子”、敢啃“硬骨头”,自觉当标兵、扛红旗、作表率,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想办法、出主意,谋实招、见实效,切实把惠民之事、利民之举办实办好,以实干实绩实效赢得群众的“点赞”和信任。

  形相伴,就要一日三省吾身,对标对表、警钟长鸣。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不但要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更重要的是要用这些规定匡正行为、纠正航向,避免行为失范、动作变形。形象重于生命,党员干部要把纪律规矩作为一面镜子,时常照一照是否患有“软骨症”,不敢斗争、不愿过硬;是否患有“富贵病”,养尊处优、锦衣玉食;是否患有“多动症”,朝令夕改、上下折腾;是否患有“近视症”,只顾眼前、盲目上马;是否患有“麻痹症”,态度冷漠、拒人千里......发现有这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绝不讳疾忌医,迅速对症施治,确保自己始终纤尘不染、身康体健、浩气长存。(尤洪斌)


原文链接:http://www.gcdr.gov.cn/content.html?id=6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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