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钟自然涉嫌受贿、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4-10-3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自然资源部原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钟自然涉嫌受贿、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钟自然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钟自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钟自然利用担任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原国土资源部总工程师,原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钟自然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410/t20241025_6698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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