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厚植为民情怀 守护民生福祉
发布时间:2024-10-29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厚植为民情怀 守护民生福祉——我省检察机关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今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紧盯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进一步做实做优检察为民,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切实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普法宣教以案释法
持续做实检察为民
“通过旁听庭审全过程以及法官、检察官的普法宣教,我深刻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义务的严重后果,放弃了侥幸心理,端正了积极处理事情的态度,积极履行义务,最终通过与被执行人诚恳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一次性履行完毕,今后,我要做一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近日,被执行人赵某激动地说。
小店区人民检察院与小店区人民法院联合组织开展拒执案件“零距离”旁听活动,当庭公开对被告人朱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一案进行宣判,组织赵某等60余名被执行人到庭旁听,现场零距离接受法律警示教育。
开庭后,当庭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被告人朱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审判长宣读了判决书。之后,针对特殊旁听的被执行人员,检法联手做了警示教育宣传。小店区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吕华作为公诉人,就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构成、三点启示、被执行人抵触执行的原因、被判处刑罚的后果、以及算好人生五笔账等方面详细阐述了不执行判决给社会、家庭、子女带来的不良影响,着重分析了诚实守信的重要性,最后指出挑战国家司法秩序、法律权威的行为,必将遭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通过公开宣判现场警示教育,当天13个案件的被执行人同意履行法院民事判决,执行金额1313469元,17件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和解金额4715615元,现场履行587000元,作出还款计划11人,交付执行标的物房产1套。
小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法院组织开展被执行人现场旁听拒执案件,现场接受警示教育活动,是落实“检护民生”专项活动的具体实践,也是小案大情怀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尝试。
我省检察机关通过加强综合治理警示教育宣传,聚焦重点人群、突出重点领域,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关爱特殊群体
传递检察温暖
傍晚,在沁水县公园里,三五个孩子围成一圈,玩着“烟卡”游戏,不时还发出欢呼声。不久前,发生在公园里的这幕场景引起了沁水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的注意。
将香烟盒折叠成长方形卡片,就做成了一张“烟卡”。把卡片放在地上,轮流拍击对方的“烟卡”使其翻面,即可赢得这个“烟卡”。这个在学生间悄然兴起的“烟卡”游戏,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容易诱发攀比、吸烟、打架、赌博等诸多问题。为消除“烟卡”游戏对孩子们的不良影响,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决定携手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联”的优势,采取一系列举措,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
日前,沁水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委政法委、县关工委联合举办了“拒绝烟卡、守护成长”座谈会,围绕“烟卡”游戏的危害、孩子的行为习惯、家长的安全意识、学校及社会教育等深层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会后,沁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烟草局以及学校有关人员,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烟卡”销售专项整治行动。活动中,检察干警对相关商户进行现场“一对一”普法,详细说明销售“烟卡”的危害,引导其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为提升家长的安全意识,让家长们对“烟卡”游戏引起足够的重视,沁水县人民检察院还向全县家长们发出《别让烟卡“熏染”孩子的童年——致全体家长的一封信》,倡导家长履行好监管职责,引导孩子了解“烟卡”游戏成瘾的危害。此外,沁水县检察院还走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普及沉迷“烟卡”的不良影响,倡导各方力量携手保护、净化孩子们的成长环境。
我省检察机关坚持办个案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大手拉小手”关爱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力度,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共织未成年人“保护网”,多向守护,用法治的光照亮“少年的你”。
做好公益诉讼
永葆为民初心
“这边有好几个小区,大人上下班、孩子们上下学已经发生过好几起交通事故了。”居住在中阳县升辉小区的居民无奈地向检察官抱怨。
近日,中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履职中发现,中阳县某乡镇通往升辉小区和枣园小区的道路长年没有路灯照明,存在较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经过多次走访调查得知,该路段是小区居民出行的必经之路,也是学生上下学必经之路,该路段因路灯不亮导致发生多起交通事故,严重影响居民出行安全。
针对上述问题,根据《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中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完善检修该路段配套路灯设施,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同时,建议该局加强对全县城市照明设施的监管,建立健全城市照明日常管理、维修养护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目前,该路段配套路灯设施正在修建中。
灵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城乡水污染防治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办理企业露天堆放、非法排污等相关案件2件;对发现的部分农贸市场、生鲜肉柜面、蔬菜店等仍违规使用“生鲜灯”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设置残疾人专座、上下车导板及轮椅固定专席、轮椅固定带和防撞软板、无障碍停车位等无障碍设施。
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全力推进文物、英烈纪念设施等公益诉讼保护专项行动,助力古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今年以来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白云寺、城隍庙等5处文保单位安全隐患及时消除,2处古树保护不到位情况得到有效整改,1处烈士纪念设施管护水平有效提升,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以“检察蓝”倾力守护平遥厚重“古色”。
我省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崇高使命,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保护民生民利作为工作重点,多措并举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民之所需,行之所至。下一步,我省检察机关将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不断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民生案件,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mtbb/202410/t20241028_67019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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