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举办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暨业务培训
发布时间:2024-10-30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我省民事检察工作的审议意见,加强民事检察队伍建设,推动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10月14日至18日,省检察院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大连分院举办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暨业务培训。
业务竞赛阶段,来自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条线68名选手参加了综合笔试、案件审查及法律文书制作和面试答辩。省检察院相关部门领导、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省人民监督员作为评委为参赛选手打分。
经过紧张激烈的比拼,王晓丹等10人被评为全省民事检察业务标兵,于飞等20人被评为全省民事检察业务能手,沈阳市检察院等3个单位获优秀组织奖,竞赛总成绩排名前30名的选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人才库。
业务培训阶段,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海洋围绕“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新时代民事检察辽宁实践”作专题授课。培训还邀请多名资深检察官、法官围绕“如何规范执行行为、民事抗诉及再审相关问题、民事虚假诉讼查办流程”等进行授课辅导,分析民事检察案例实例,提高学员检察业务能力。另外,培训期间,还组织传达学习了全国检察机关第六期民事检察专题研修班有关内容,举办了业务沙龙活动,组织业务标兵及能手交流分享了自己的办案经验。
选手及学员们纷纷表示本次业务竞赛是锻炼青年干警、培养新生力量的大练兵,业务培训内容涵盖民事检察的重点与难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与实操性,为选拔储备人才提供了宝贵平台,为解决办案难题提供了路径指引。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sjxw/202410/t20241028_67011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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