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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强化协作同题共答 做足做实巡前“功课”

发布时间:2024-11-04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这是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近3年来的信访举报及处置情况等有关资料,希望能为你们这次巡察提供帮助。”在十四届耿马县委第九轮巡察启动前,该县委巡察办收到县纪委监委的复函,这是该县为开展好巡察工作提前做好“功课”的一幕。

  近年来,为推进巡察工作提质增效,该县委巡察办突出巡前信息共享,强化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做深做实做细巡前信息通报,助推巡察组“靶向出击”,推动巡察明方向、有重点、出成效。

  在确定巡察对象后,该县委巡察办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及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梳理巡前需要掌握的情况,初步明确巡前需了解的重点问题,及时函请县纪委监委、组织、审计等部门根据问题清单,收集相关资料并向县委巡察办复函。针对重大问题或问题线索采取“面对面”的方式单独向巡察组组长通报。同时,根据被巡察对象的职能职责,主动与政法、发改、统战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对接,多方收集信息。

  相关职能部门结合自身掌握的情况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巡察组提供巡察应关注的重点,通报近年来被巡察党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有关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让各巡察组从多角度、多层面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和关注的重点方向。通过与各部门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为巡察组建立问题清单、明确监督重点、精准发力“做足功课”。

  “巡察开始前,职能部门向我们提供了关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相关资料,提高了我们发现问题的精准度。”日前,第一次参加巡察工作的抽调干部小彭感触颇深,他直言尝到了部门协作联动监督的“甜头”。

  此外,为推动协同监督的规范化,该县先后制定出台《县委巡察机构与县委组织部工作协调机制》《县委巡察机构与审计局工作协调机制》等制度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县委巡察机构与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巡察综合监督合力,推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实现了监督资源的有效整合。

  今年以来,该县共开展3轮巡察,相关职能部门向县委巡察机构通报提供相关资料39份,巡察发现并反馈问题718个,移交问题线索18件,实现了“1+1>2”的叠加效应。(奎叶红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xunshixuncha_1030/1330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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