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失而复得的征地补偿款
发布时间:2021-05-31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这回可多亏了你们纪委同志的帮忙,我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拆迁补偿款……”
2021年5月10日一大早,郎溪县建平镇平港社区居民伍大姐特地赶到建平镇纪委,拉着工作人员的手连连表示感谢。
“同志,我要举报……”时间回溯到今年2月的一天,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迎来了一位“气势汹汹”的大姐。
“来,您先请喝杯茶!别着急,有事情慢慢说。”经验丰富的信访室主任一边安抚来访群众的情绪,一边拿出了信访举报登记本,认真地记录起来。
“我们村民组长违规发放征地补偿款,我离婚后,女儿随我生活,他却把我和我女儿应得的补偿款都给我前夫了。”……
群众利益无小事,接到举报后,考虑到这其中可能涉及村干部有违规违纪行为,经领导审批后,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第一时间按规定将信访举报件转送给建平镇纪委办理。
经过核查,调查组发现信访人与其前夫在2020年5月协议离婚,而在该村民组的征地补偿款分配条款公告中,明确指出分配年限定于2019年8月31日止。
“也就是说信访人及其女儿的确是有资格享受征地拆迁补偿款的。”根据初步调查的结果,调查组决定找被举报的村民组长直接了解情况。
“我不知道他们已经离婚了,当时就直接按照他们的户籍人口一户三人的标准制表,并将男方的银行卡账户报到了平港社区。”
情况查明后,建平镇纪委当即向所在社区反馈情况,督促其立即整改,及时做好征地补偿款的返还及后续发放工资,并跟踪督办。
随后,工作人员会同社区对当事双方进行了调解,信访人前夫同意全部归还信访人及其女儿的征地补偿款,一件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件得到了妥善化解。
“我已经将银行卡号提供给他们了,就等着他们转账啦!”谈及处理的结果,伍大姐高兴地对信访室工作人员说道。
此外,针对该村民组组长在相关征地补偿款发放中,因工作不细致,导致错误发放征地补偿款,镇纪委给予其批评教育处理。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开展全面排查,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通过将党史学习教育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程,特别是把信访举报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用实际行动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反映的事情有人管、自身的利益有人护。
“接下来,我们将不断提升信访办理质效,用实际行动来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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