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法制舆情 > 正文

河南内乡:“一令六单”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发布时间:2024-11-05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现场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现场送达《督促监护令》和《督促监护通报单》《督促监护及家庭教育指导协作单》,家庭教育指导师与家长面对面交流沟通……秋季开学两个月,一场场“一令六单”送达暨家庭教育指导培训会陆续在河南省内乡县各乡镇举行,在广大群众中间产生强烈反响。

  “未成年人保护是个系统工程,‘一令六单’机制由检察、公安、妇联、民政等多部门参与,有利于督促、帮助家长依法带娃管娃,有利于促进乡村平安法治建设。可以说,这项工作造福子孙后代的工作,分量超过任何一项工作,要常抓常推。”河南省人大代表、内乡县余关镇子育村党支部书记王建伟说。

  “一令六单”机制,是内乡县探索建立的涉案未成年人督促监护及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据内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甘泉工作室”负责人权泉介绍,对于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监护人,检察院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他们切实履行监护义务。“六单”,就是检察院在发出《督促监护令》的同时,向县委政法委呈报《督促监护报告单》,向涉案未成年人所在地乡(镇)政府发出《督促监护通报单》,对需要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的,向县妇联、县关工委发出《家庭教育指导协作单》,向涉案未成年人所在地派出所、居(村)民委员会发出《督促监护及家庭教育指导协作单》。

  “涉未案件发生的原因很复杂,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家庭出了问题。”内乡县检察院检察长马婉珍说,检察机关经过调研发现,监护不力、监护不当甚至监护责任缺失的问题相当突出,未成年人缺乏关爱、监护,失管失教,逐渐偏离了正轨,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这一现象也暴露出六大保护责任主体分散,督促监护责任落实不紧密,农村家庭缺乏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

  “上述问题也影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地执行。推进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就要打通六大保护相辅相成的‘最后一米’。”马婉珍说,2023年年初,内乡县检察院与公安、民政、妇联等多个部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党建联盟,在调研会商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一令六单”工作机制,得到了内乡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

  2023年5月,内乡县委召开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暨家庭教育指导现场会,全面推行“一令六单”机制,将其作为平安内乡建设和农村“五星支部”创建的重要内容,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牵总、检察监督、各方协同、社会支持”的格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不断积聚。截至目前,内乡县检察院结合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发出《督促监护令》138份,制发相应“六单”410份。县委政法委及时跟进督导,相关乡镇、村委会、派出所、妇联等积极响应,采取措施督促监护,提供指导帮扶,加大保护力度。

  在办理小冬寻衅滋事案过程中,内乡县检察院经过社会调查发现,其父母常年在外地做生意,对他疏于管教。小冬读中专时在社会不良青年引诱下实施犯罪行为。鉴于小冬案发后主动到案接受处理,积极对被害人赔偿并征得谅解,检察院拟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但能否有效监护才是后续问题处理的关键,承办检察官权泉迅速与小冬父母联系。

  “孩子出了问题,检察机关尽力挽救,你要专下心来管孩子。”“娃儿不听话我咋办?我们也不能不顾生意啊。”尽管权泉耐心解读法律,但是小冬母亲在收到《督促监护令》时依然不能理解,她认为孩子由学校管着,当父母的做好经济保障就行。令她没想到的是,没过几天,村支书也跟她联系,叮嘱她和丈夫管好孩子,权泉又委托司法社工为其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检察院给了孩子一次机会,咱确实该担起陪伴、管教的责任。”在各方的指导督促下,小冬母亲决定从广东返回老家。隔上十天半个月,她都会主动与权泉联系,汇报孩子的表现。

  为帮助小冬快速回归正常学习生活,权泉联合学校老师、司法社工共同制定了个性化帮教考察方案,持续监督考察、动态调整帮教措施。

  “小冬表现不错,学技能很积极。”班主任老师向权泉反馈时这样评价。

  今年以来,内乡县检察院深入多所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检教同行、共护成长”系列活动,学校老师、检察官、司法社工等与涉案的中职学生家长面对面交流,一对一开展家庭教育指导,4名涉案未成年人学习和日常表现变得越来越好。

  同时,内乡县检察院积极对接内乡县家庭教育指导协会等社会团体,采取“检察官工作室+社工工作室”模式,引入社工力量,全县有近130余名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专业人员,通过线上线下,以不同方式参与“一令六单”机制的运行,为广大未成年人和家长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矫治、家庭教育指导等志愿服务和专业支撑。

  内乡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旭说:“全县上下已将‘一令六单’工作机制作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一项具体举措。我们将通过高位推动,深化运行,进一步发挥机制的‘链式驱动效应’,切实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郑潘柯)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1/t20241103_67082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制网 lzfzw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