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媒体纵横 > 正文

自然资源部印发办法 提升实物地质资料服务水平

发布时间:2024-11-09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记者常钦)记者从自然资源部获悉: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提升实物地质资料服务水平。

  实物地质资料是极其重要的科技资源,矿产资源法明确规定,矿产资源勘查产生的岩矿心、测试样品和其他实物标本资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护和保存。为进一步规范指导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受托单位和汇交人开展相关工作,更好地支撑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服务地球系统科学研究,为此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办法。

  据了解,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职责分工;二是实物地质资料的野外现场管理、汇交、保管、数字化、信息化和服务利用等工作内容和要求;三是相关文书格式和技术性附件等。办法重点强化了岩心数字化、服务信息化等新技术的应用。

  《 人民日报 》( 2024年11月05日 11 版)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shizhengzhaibao/202411/t20241105_2299838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制网 lzfzw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