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唐修璇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4-11-1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唐修璇(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来宾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来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唐修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411/t20241108_6715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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