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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张掖临泽:护航小枣红又红

发布时间:2024-11-10    来源: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在我收购点工作的农民尝到了品牌影响力的甜头,现在大家的收入提高了,劲更足了……”近日,临泽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到县沙河镇小枣收购点回访时,该点位负责人说。

  “临泽小枣”因脆甜味美、营养丰富而出名,确定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甘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据悉,为加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今年8月,临泽县检察院向行政单位调取甘味区域农产品名录信息、非物质文化遗产统计信息、县域存续企业法人信息等数据,依托《检察护企“反不正当竞争”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数字模型》,通过提取、整合、关联分析相关数据,对非遗文化遗产简称、甘味农产品商标与企业注册信息详细比对,精准发现“个别枣产品加工企业直接以‘临泽小枣’注册企业名称,可能存在经营活动误导消费者”的监督案件线索。

  “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商标,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会对企业的信誉造成损失。”办案检察官介绍,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确认涉案企业注册名称时并未征得相关部门授权,市场监管部门在审核过程中亦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形,该院随即依法立案监督,于8月29日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依法履行对企业名称注册中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职责,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护航县域枣产品企业健康发展。

  收到检察建议后,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管控举措,严格按照《企业名称字号管理规定》,实行名称登记改革,实现企业自主申报,实时进行名称查重并获取相关禁限用信息;对县域已登记注册的4392户企业进行检索自查,对甘味农产品品牌和地理商标进行甄别,截止目前,涉案企业已进行清算并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完成注销登记。

  “我院将通过法律监督,助力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和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保护,强化源头治理,展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新作为。”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03/353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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