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眼看陇检211】中国妇女报丨甘肃通渭:让未检工作有特色更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4-11-10 来源: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4年11月4日,中国妇女报刊发《甘肃通渭:让未检工作有特色更有温度》。
《中国妇女报》截图
“来,吃个刚出锅的新洋芋。谢谢检察官对我们的帮助……”日前,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在一起未成年受害人案件的回访中,当事人的父亲对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连声道谢。
15岁的小李是一名中度精神发育迟滞者,在网络交友中,被网友朱某多次性侵。案件发生后,通渭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同步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取证,从严从快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捕决定。
近年来,通渭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背后存在的家庭监护缺位、教育缺失等问题,联合县妇联形成了通过检察院携手家庭寻找未成年人保护“最优解”的工作新模式,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着眼于机制创新,该检察院先后与县妇联等会签了《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协作工作实施办法》《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等,成立“通未来”家庭教育指导站6个,并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引入保证金提存制度,有力保障被害人获取经济赔偿。通过与团县委、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会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合作协议》,聘请具有专业资质家庭教育指导师,会同家庭教育指导师对相关家庭开展教育指导。
“如果案件处理不当,毁掉的不止是一个家庭,很可能毁掉一个孩子的一生,所以对未成年人的案件我们慎之又慎!”通渭县检察院负责人表示。
家庭教育评估是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和妇联建立的又一项工作机制。在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中,检察官发现这名未成年人存在心理问题,于是专门邀请心理专家对其进行心理测评。情况确认后,检察官们积极配合心理专家对这个孩子进行心理辅导,经过评估最终对其免予起诉,后来这个孩子还顺利考上了大学。
运用心理测评工具,结合心理学经典量表,核查评估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是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特别注重的工作方法。近年来,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对多名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测评,委托有执业资质的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状况评估,并将测评、评估结果作为附条件不起诉危险性评估、心理疏导矫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参考。
同时,在办案中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遭受不法侵害未成年人“对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一方面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列席讯问,同步“诊断”家庭教育问题并开展指导,对临界问题及时干预;另一方面充分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和涉案行为知悉面,调查中合理回避未成年人涉案信息,告知保密事项。此外,还将督促监护、家庭教育指导与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程序有机融合,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庭教育指导师等参加听证,以检察听证深化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等工作的有效开展。(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袁鹏 )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47/353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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