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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君在呼和浩特市基层检察院调研强调:要以优化调整检察业务考核评价机制为强大动力 助推内蒙古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

发布时间:2024-11-1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李永君在呼和浩特市基层检察院调研强调要以优化调整检察业务考核评价机制为强大动力 助推内蒙古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

  11月6日,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到土默特左旗检察院,围绕最高检关于调整优化检察业务考核评价机制工作部署进行调研,就如何贯彻落实“一取消三不再”,如何构建更为科学的考核体系、更为准确评价业务质效、一体加强“三个管理”,与基层院检察长座谈交流。

  

  

  

  

  

  

  在听取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和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武川县检察院检察长发言后,李永君强调,最高检党组决定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的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这是一次深刻的管理方式革命,对我们多年来的传统管理方式是一次重构式改变。全区检察机关要与时俱进,以检察业务考核评价机制优化调整为强大动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助推内蒙古检察高质效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要正确认识,准确把握。

  

  检察业务考核评价机制调整后,既不要感到惊慌失措、困惑无解,也不要如释重负、一身轻松。要准确把握“一取消三不再”的深刻内涵和原则要求,不能曲解误判。不是不要数据,只是不再将数据用于排名通报,而是用于分析研判。调整改变的是数据使用功能,要通过数据分析研判,看检察业务的态势、症结、短板和发展,从定量分析中产生定性评价。不是不要管理,而是从单一数据指标管理转向更为严密的“三个管理”。从单一管理变成复合管理,从浅层管理转变为深层管理,从数据管理转变为质效管理,管理方式迭代升级了,更加贴近检察工作规律了。不是不要考核,只是取消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的考核。对办案质效必要的、恰当的、合理的考核不但仍需保留,而且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不是不需要努力,而是要把关注点从数据转到质效上来。减负没有减责,工作要求更高了,工作难度更大了,“躺平”要不得,“闲坐”都不行,要“跑起来”!

  

  二要积极探索,破旧立新。

  

  “旧工具箱”不能用了,“新工具箱”要抓紧研制,不能消极等待。要按照最高检的原则要求,立足本地实际先行探索。各级院要成立研究小组,组织业务内行、经验丰富、有一定理论水平的检察人员,认真研究本地区、本院的管理和考核体系。自治区检察院侧重研究全区,盟市院侧重研究本盟市,旗县院也要研究本院的管理与考核问题。对照“三个管理”的要求,以往的管理哪些需要保留、哪些需要刷新、哪些需要废止;对照优化考核的要求,如何科学设定项目、合理分配权重、简化工作程序,这些都要研究、都可研究。不用担心研究无用,现在的研究既是对上级精神的加深理解,也是将来承接和创建新制度的必要铺垫。

  

  三要产研并重,做好当前。

  

  要一手抓机制探索,一手抓好当前工作,不能顾此失彼。要防止思想懈怠。临近年底,要抓好冲刺收尾工作,初心不变地完成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向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交上合格答卷。要防止工作滑坡。传统管理方式和考核办法让我们形成了严重的路径依赖,变轨可能减速,但不能有太大起伏,更不能停摆。要防止问题反弹。案件质效是在整改问题中提高的,必须巩固治理“三高两低”“三低两少”等来之不易的成果。它们过去是问题,将来还是问题,仍是最高检明确的评查重点,决不能让其反弹。

  

  李永君还实地考察了呼和浩特市专门学校建设工地,实地了解土默特左旗大里堡建筑垃圾倾倒场地环境管控治理工程项目。

  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晓红陪同调研。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ttxw/202411/t20241107_67146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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