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师范学院:厚基础 强骨干 抓一线 建强“三支队伍”推动巡察工作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4-11-12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巡察之要,关键在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要求,要加强对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谋划,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学校党委强化系统思维,坚持一体谋划、一体推进,把巡察队伍建设工作纳入学校干部工作总体规划、纳入党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和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并作为巡察机构重点工作严格考核,着力建强巡察储备人才、专职队伍和巡察组队伍,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为学校发展清障护航。
一、建强储备队伍,彰显基础性,突出涵养力
坚持把巡察人才库建设作为巡察队伍建设的战略性工作,不断完善选拔、管理、使用和退出机制,在管好用好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人才库作为巡察干部“蓄水池”的作用。
一是严守入库标准。制定实施《巡察人才库管理办法》,按照“严明推荐标准、严格上报程序、严审人员资格”的“三个严”原则,采用个人自荐、基层党组织推荐、相关部门研究确定的方式,从全校范围内择优选取党建、财务、审计、法律等各领域人才组成60余人的巡察人才库,其中组长、副组长库25人左右。每年根据巡察工作需要、工作表现、人员变动等情况,动态更新人才库,确保结构合理、队伍稳定。
二是完善退出机制。在库期间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或参与巡察期间有失职失责或履职不力等情况,及时清退出库,并视情节轻重报有关单位处理,确保巡察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三是加强日常管理。组建工作群,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通报有关巡视巡察工作情况。有计划地推荐参加专题培训,全员参加学校党委当年的巡察动员会议,准确把握学校巡察工作最新安排和要求,深化对政治巡察的理解和支持。近几年,学校共计推荐8名同志参加省委巡视、省教育厅党组和洛阳市委巡察工作,通过“以干代训”增强斗争本领,提高政治监督能力。
二、建强专职队伍,彰显专业性,突出组织力
学校党委将巡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始终把加强巡察干部尤其是专职巡察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提高巡察质效、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一是强化人员保障。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巡察专职队伍建设,安排精兵强将充实巡察机构,将政策理论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的党政办公室负责同志选任为巡察办主任,增设了2名正处级巡察专员,自2018年以来,巡察专职干部从2人增加到了6人,巡察力量得到显著提升。在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党委巡察办对29个二级党组织、1个党支部,组织实施了10轮(次)校内巡察,注重巡察全周期、全过程督促指导,圆满完成了学校党委赋予的职责使命。
二是凝聚巡纪合力。依托党委巡察办与纪委合署办公和同属一个党支部的有利条件,在队伍建设上通盘谋划、统筹共建。巡察干部与纪检监察干部共同参加理论学习,联合开展纪检监察巡察干部培训,定期交流监督检查业务,不断强化巡察干部的能力素质,尤其是纪律规矩意识、廉洁从政意识,自觉做到政治上讲忠诚、行动上严纪律、落实上当标杆。
三是注重专业赋能。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带头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完善学校《巡察工作手册》,积极参与《省直巡察工作实务手册》编撰,不断提高巡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积极组织参加以巡代训、考察交流、业务学习等活动,近年来,1人参加省教育厅巡察,15人次参加校内巡察,3人参加省管高校巡察骨干培训,巡察办负责人还应邀在培训班上和兄弟院校作了交流发言。
三、建强一线队伍,彰显政治性,突出战斗力
巡察是政治监督,是学校党委赋予的政治任务。巡察组把讲政治放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三力,把好政治方向、落实政治要求、强化政治担当。
一是优化人员配置。坚持政治素养为首要标准,从人才来源、专业背景、任职回避等角度,选优配强巡察组人员。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严格选配巡察组长、副组长,先后选派41名中层领导干部担任巡察组组长和副组长,其中14人为新提拔中层领导干部;科学搭配组内人员,坚持以老带新、专兼结合,实现优势互补。近年来,全校共计79人参加了校内巡察,其中20人参加2至4次,这些同志发扬“传帮带”的良好传统,搭建起成长“快车道”,使“新兵”快速成长为巡察“尖兵”。
二是树牢学习意识。采用“集中+自学”“线上+线下”“理论+视频”“研讨+演习”等形式上好理论政策课、党纪党规课、实务实操课、制度规章课和巡察对象情况课等“五门课”,积极参加巡前专题培训、巡中小组交流和组办会商,巡后开展交流座谈、撰写巡察感悟,坚持把学习贯穿巡察全过程,全面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成为专家型、权威型巡察干部。
三是严格教育管理。坚持党建引领,成立巡察组临时党支部,积极探索支部工作与巡察工作的结合点,持续提升巡察组的政治站位,筑牢政治忠诚。严格落实“一依两不”工作要求,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严守巡察干部“十不准”,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巡察组作风纪律后评估规定》,通过发放无记名调查问卷的形式了解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督促巡察组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倒逼巡察干部提升能力作风。
四是畅通人才出口。健全巡察工作评估机制,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巡察办商巡察组对抽调同志巡察期间工作表现情况作出鉴定,反馈至党委组织部和抽调人员所在单位,作为其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学校有巡察工作经历的同志中,14人被提拔为中层正职,13名被提拔为中层副职,树立了“实干担当、有为有位”的鲜明导向,充分调动了干部参加巡察的积极性,推动了巡察工作“要我干”向“我要干”“要干好”的转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抽人难”的问题。
下一步,学校党委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不断强化巡察队伍建设,打造政治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的巡察铁军,以巡察队伍建设新成效推动巡察工作取得新突破,为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做出新贡献。(洛阳师范学院党委巡察办 孙瑞丽 常洁琼)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hnxsxc/xcgz/szxc/articled326d33fcc224ed7be6e0763fbf9abb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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