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持续推动集中整治深入开展
发布时间:2024-11-12 来源: 宁夏纪委监委网 作者:佚名
海原县采取超常规举措,集中攻坚、强力推进,确保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攻坚破局、成势见效。
系统谋划推进,狠抓工作落实。县委将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全县管党治党全局、摆上重要日程,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双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召开集中整治部署会、推进会,督促职能部门及乡镇落实主体责任。县纪委监委多次召开部署会、推进会、领导小组会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安排,专题听取重点部门、乡镇集中整治工作汇报,传导压力,督促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县纪委监委联合两办督查室、组织部、社工部成立2个调研组,全覆盖指导部门、乡镇(街道)集中整治工作,反馈整改3类55个问题。向市纪委监委、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呈送专报8份,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整治合力。
拓宽线索渠道,扩展群腐案源。利用“清廉海原”微信公众号、网站公开集中整治内容、监督举报方式,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收到信访件65件。用好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督办投诉件24件。对近年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信访件进行3轮筛查,起底问题线索200余件;审计、财政、信访、政法、巡察等职能部门梳理移送有可查性线索95件。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摸排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医疗领域问题线索41件。召开集中整治问题线索推进会,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时限,加大通报批评力度,督促乡镇党委移送问题线索16件。
坚持精耕细作,突破重点案件。发挥县、乡两级纪检部门职能优势,精准研判处置问题线索,提高处置效率和成案率。截至目前,全县245件问题线索全部实现即收即处置,立案32件38人,党纪政务处分38人,留置5人,主动投案2人,挽回经济损失189.1万元。建立专题会议、专项分析等工作机制,实行专班调度、每周研判。严格落实领导包案机制,实时跟踪进度,推动办案部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迅速突破,截至目前,包案督办问题线索4批20件,立案15件2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
发挥震慑作用,彰显综合效应。分析研判马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发案原因,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督促相关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案发部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在强大的震慑效应下,海原县教体局原党组成员郭某某主动投案。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一把手”进行提醒谈话,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在短短一周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田某主动投案,其他领导干部也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坚持纪检监察监督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0份,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58个。
优化监督体系,提升整治效能。针对县级社会圈子小、关系熟、人情密,案件查办工作容易受干扰的现状,从市纪委监委选派一名长期从事审查调查工作,有丰富办案经验的非海原籍骨干异地交流到海原县纪委监委任分管案件的副书记,打破县域熟人社会监督难、案件查办更难的壁垒。在选优配强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时,突出干部籍贯所在地与就职地不同的原则,严格选任资格和条件,提高准入门槛,规范选任流程,在全县选拔多名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干部任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目前全县18个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全部实行异地交流任职。发挥“室组地”联动办案优势,将县纪委监委5个纪检监察室、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8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力量有机整合为5个协作区联合办案,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办理问题线索99件,立案6件7人,党纪政务处分7人,采取组织措施38人。(海原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411/t20241111_9424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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