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监督要做实“三个转变”
发布时间:2024-11-12 来源: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强化干部监督是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保障。新时代做好干部监督工作,不仅要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来推进,还要做好事后事前、单独联合、法度温度“三个转变”,才能不断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精准度、穿透力、实效性,让监督效能成为发展动能。
前移监督窗口,让监督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防范”。许多违纪违法的“关键人”之所以从“好干部”沦为犯罪分子,有理想信念动摇、外部“围猎”的原因,更有日常监督管理不力的原因。因此,要深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领域和重要岗位干部的监督,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动态监管,让权力始终掌握在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人手中,通过有效监督让“一把手”成为“一把好手”。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要跟进到哪里,要始终盯紧决策部署的重点工作,围绕“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等系统性开展专项整治,着力破除可能存在的“潜规则”。要紧盯干部违纪违法、易发多发风险点,用好考核评价、日常研判、责任审计等成果,对干部身上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组织处理,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凝聚监督合力,让监督变“单打独斗”为“联合作战”。监督是一项系统化和体系化的工程,当前的监督方式存在信息不及时、覆盖不全面等局限。因此,需要跳出“单打独斗”的思维定式,统筹用好乡村两级监督力量,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激活基层监督的“前哨”活力,擦亮“探头”光芒,为基层治理注入源源不断的“廉动力”。要持续推进“组织+”联动监督模式,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司法、信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全方位了解干部遵纪守法、信访等情况,推动组织监督、执纪监督、司法监督、信访监督形成合力,实现监督资源的优化配置。要建立部内干部工作会商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会商,研究对策措施。同时,要“查改治”一体推进,既查纠存在的问题,又要推动系统治理,释放标本兼治综合效能,将联动监督、专项治理和完善制度机制紧密结合。
完善监督机制,让监督“既有法度”为“又有温度”。监督是有温度的厚爱。监督的目的是规范用权、推动工作,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干部,并不是要让干部缩手缩脚干事,而是要干部在适应“监督”的形势下把“纪律戒尺”作为自觉遵循,心无旁骛地谋事业,决不能因为监督而不敢作为、不敢担当。要树立“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导向,明确容错免责的界限,让干部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消除干部担心“动辄则咎”甚至“被一棍子打死”的后顾之忧,在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同时,给予改正错误的机会和空间。要正确处理容错纠错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辩证关系,坚持在依纪依法的前提下容错,既不能不问青红皂白“打棍子”,让吃苦者流汗又流泪。也要用好容错纠错机制,杜绝出现容错纠错机制成为庸官的“护身符”、乱作为者的“挡箭牌”、“问题干部”的“避风港”。
李顺仙(云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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