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消除农民工父子“无妄之债”
发布时间:2024-11-12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通讯员何丽华 张伟)“这笔‘无妄之债’终于没了。”近日,一对农民工父子向广东省梅州市检察院检察官陈玉梅感慨。
2022年春节,对于农民工父子廖大伯和小廖来说,是一段艰难经历的起点。当被告知工资卡等银行账户全部被冻结,且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父子俩的生活举步维艰。直到同年3月收到法院执行局的通知,二人才知道他们被法院判定为某涉案公司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名下的财产将被强制执行。“我们只是农民工,从未注册过公司,怎么就成了负债公司的股东?”父子俩向有关部门多方打听,却一无所获。
在刷手机时,父子俩无意间看到了梅州检察的普法作品,于是,来到梅州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申请监督。2022年7月,该院受理了此案。办案检察官陈玉梅对案情进行了全面审查,在仔细比对证据材料中的签名笔迹时发现了疑点:可能存在假冒股东登记的行为。
经鉴定,涉案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登记(备案)申请书、股东会决议以及章程修正案等证据材料上的签名样本与父子二人的字迹不符,且二人均表示对相关情况毫不知情。
通过调查,检察机关揪出了幕后黑手——该公司原始股东彭某。原来,彭某系廖大伯父子的亲戚,为了转移公司债务,彭某利用曾经帮助廖大伯父子办事并留有其身份证复印件之便,冒名办理了股权受让事宜。2021年,该公司因债务纠纷被强制执行,并追加历任股东为被执行人。彭某担心冒充签名的事情败露,在法院一、二审期间,将廖大伯父子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统一填写为自己的家庭地址和电话,以致廖大伯父子没能收到法院寄出的文书而被缺席宣判。
2023年3月,检察机关依据笔迹鉴定等关键证据,通过制发再审检察建议,促使法院撤销原审判决。今年9月,案件经过再审程序,获得实质性改判,不再追加廖大伯父子为案件被执行人,解除财产冻结等相关执行程序。而彭某则将为其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被另案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1/t20241111_6717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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