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愿景”变民生“实景” 盐城市大丰区检察院用心用情做实“检护民生”
发布时间:2024-11-12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检察院深入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立足检察监督职能,聚焦民生热点及重点人群,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用心用情用力把高质效履职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次监督中,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全心为民 释法说理“促和解”
大丰检察院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诉源治理新举措,综合运用多方调解机制着力化解矛盾,通过化解“小纠纷”来守护“大民生”,努力做到解法结、化心结。
该院建立“丰检‘枫’景”检察服务站,通过“两室一窗口”,运用“多元调解+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溯源治理+民事和解”综合化解机制,深入基层一线,化解矛盾纠纷20余件。
在该院办理的一起夫妻共同债务结果监督案件中,李某东作为海员常年出海工作,妻子袁某私下向他人借钱转贷,导致李某无故背上300余万元债务。该院通过多方调查并结合李某东的航海日志、银行卡使用情况等,综合认定李某东对借款确不知情,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调查中原告费某明确表示不愿和解,在大丰检察院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后,费某转变态度,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最终在法检两家的协力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以李某东仅承担25万元的结果成功化解案件。
凝心聚力 为特定群体“解忧难”
大丰检察院聚焦侵害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问题,用法治力量为困难群体“撑腰”,把民生难点痛点作为“检护民生”的切入点和检察履职的着力点。
大丰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时发现旅游景区内存在信息无障碍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无障碍设施缺损、不规范,特别是不同物理场景之间缺乏无障碍连通等问题,无法充分满足特殊群体的需求。大丰检察院与志愿者编队沟通,组织残疾人和区义工联、区残联志愿者先行对各景区进行实地体验,走访全区9处纪念馆、大型景区,发现景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存在问题点位40余处,涉及问题类目6项,形成对各景区无障碍改造升级的最直接的体验建议。
征集建议后,该院注重转化融合,督促相关行政部门推动落实《“一景一策”无障碍改造方案》,具体包括盲道改造、加装护栏、无障碍电梯等12项改造项目,明确了在景区增加盲道、语音播报、爱心小屋等基础设施的工作要求,在全区范围内推动开展景区无障碍改造升级专项活动。
综合履职
筑牢防范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火墙”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大丰检察院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进一步丰富和健全各项便民利民机制。
大丰检察院在办理一涉未案件时发现某校外托管机构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日常管理混乱等问题,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发出后,区校外托管机构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全区隐身于居民住宅区内的“黑托管”、无证照经营的托管机构进行摸排检索、调查取证,并对其中16家存在无证托管、证件不合规等问题的机构进行相应行政处罚、监督整改。
此后,大丰检察院进一步联合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管理机制和校外托管行业长效监督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强化联动管理,规范设置校外托管机构准入“门槛”。同时,该院围绕托管机构及相关服务人员入职背景查询、强制报告义务、从业禁止制度等内容,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先后在校外托管机构逐户张贴宣传海报75份、签订依法经营责任状63份,进一步筑牢托管从业人员依法经营意识,力争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大丰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检察履职增进民生福祉,找准检察发力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让群众对“检护民生”的务实举措可感可触,切实以检察服务传递司法关怀。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yaowen/202411/t20241111_16753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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