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举办2024年第3期“四新”党建大讲堂
发布时间:2024-11-12 来源: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省检察院举办2024年第3期“四新”党建大讲堂,来自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条线的7名主讲人,围绕“坚持政治统领、服务大局,在高质效履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职责中持续擦亮鲜明政治底色”主题作汇报交流。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出席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厅长王光月到场点评并宣讲。省人大代表陈安源、刘阳、韩红,省政协委员孙磊,省直机关工委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等受邀参加活动。
在新时代新征程,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肩负着保障国家法律在刑事执行领域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的重要职责使命。汇报中,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宋微、通榆县检察院李根、长春市城郊地区检察院马尚、吉林市检察院秦誉淞以具体案例为切入点,用真挚的语言、鲜活的事例,讲述了高质效办理刑事执行检察案件的生动故事,以“小案件”服务“大民生”,在法理情交融中传递检察温度。长春市绿园区检察院宁雪茹、柳河县检察院唐霜、吉林市城西地区检察院刘巍分别从传统法律监督到运用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检察监督,从交付执行监督到刑罚执行监督,从派驻检察到“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模式的转变,结合具体工作经验,讲述新时代新征程中,吉林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不断转变司法理念,将党建与业务深融合、双提升的有力探索。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厅长王光月现场点评并宣讲
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厅长王光月在点评中对“四新”党建大讲堂活动和吉林省刑事执行检察、检察侦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吉林省检察院强化党建引领,以党建统思想、铸检魂、促业务,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效检察履职。吉林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总体向好、稳进提升,巡回检察取得明显成效,假释适用呈现明显增长,科技赋能取得新进步;吉林省检察院较早成立检察侦查机构,目前省市两级院全部专设“检察侦查部”,创建了“党旗飘扬、利刃闪亮”党建品牌,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案件。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厅长王光月为活动评选出的“党建之星”“优秀主讲人”颁奖
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最高检部署要求,王光月厅长从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角度,就下一步刑事执行检察和检察侦查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宣讲。他指出,要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三个善于”,落实“一取消三不再”,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以刑事执行检察和检察侦查工作现代化服务检察工作现代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要落实最高检党组和应勇检察长部署要求,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派驻检察的关键是突出主责主业,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落实司法责任制,抓好流程控制,提高检察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巡回检察的关键是加强统筹、提高质效,做到统筹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统筹巡回检察的领域和类型,统筹传统巡回检察方式与数字赋能,统筹巡回检察与检察侦查,发挥“利剑”作用。科技赋能的关键是抓好实战应用。
检察侦查工作要扎实贯彻最高检党组关于“加大力度、务必搞准、稳步推进”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检察侦查案件以省级院为主导、市级院为主体、基层院为基础的一体化运行机制。严格执行机动侦查法定立案条件和程序,切实在侦办有影响、有震动、有引领意义的案件上下功夫,不片面追求办案数量。加强监检衔接,接受监督制约,主动融入大局,助力铲除司法腐败。加强案件交办、领办、督办和具体工作指导,做实案件质效评查,加快推进侦查信息化查询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检察侦查办案工作质效,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榆县检察院李根、吉林市检察院秦誉淞、长春市绿园区检察院宁雪茹、柳河县检察院唐霜、吉林市城西地区检察院刘巍、长春市城郊地区检察院马尚、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宋微分别作交流汇报(左右滑动查看)
文字:王 默
图片:梁 库
原文链接:http://www.jl.jcy.gov.cn/tpxw/202411/t20241112_67207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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