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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1-19    来源: 福建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8月12日至9月22日,省委巡视六组对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24年1月3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厅党组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厅党组将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肃对待,不折不扣抓整改,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整改的工作局面。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巡视整改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周祖翼书记在省委常委会听取十一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和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对巡视整改工作专题研究部署,按照“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工作要求,推动监督、整改、治理“三位一体”深度融合、有机贯通。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1+2”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台账》,落实周汇总、月跟进、季通报督办制度,实行项目化、销号制、闭环式管理。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6次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推进会,认真落实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工作推进、督促检查等4项工作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落细。三是强化建章立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在推进整改过程中,既着力解决具体人具体事的问题,也着力解决体制机制的问题,确保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集中整改期共修订或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涉农网络舆情管理工作若干措施》《关于实行财政项目资金风险分级管理的通知》《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54项,有效巩固整改成果。四是注重以改促建。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落实全省深入学习“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现场会精神,制定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认定办法(试行)》,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十大工程”和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实现了2024年一季度“开门红”、上半年农业农村经济保持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

(二)党组书记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厅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按照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举措、最有力的行动,全力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细落实、取得实效。一是提高站位抓整改。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巡视整改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的责任意识,把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全力以赴抓好落实,自觉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二是以上率下抓整改。担任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组长,推动各责任领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单位“一把手”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环环相扣、合力攻坚格局。指导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牵头领办整改问题17项,带动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认领整改任务,按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动真碰硬、彻底整改。先后主持召开动员部署会、6次领导小组会议,实时掌握整改动态,研究解决整改中的疑难问题,督促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对省委巡视重点关注的惠农项目资金问题、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防范重大风险之项目招标“陪标围标”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代表党组班子并带头作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三是建章立制抓整改。牢牢把握点与面、治标与治本、“当下改”与“长久立”三对关系,突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三农”发展的强大动力。建立整治“双台账”(问题台账、工作台账)督导整改制度,加大对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治攻坚力度。全力整治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研究制定财政项目资金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印发人居环境整治、种业创新、种子储备、数字农业等项目资金管理制度34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措施不够有力方面

1.督促推动不够到位。

(1)制定《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将党中央“三农”决策部署转化为我省贯彻落实的八个方面30项实际行动。筹备召开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年度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市县两级均高规格召开党委农村工作会议。召开全省农业农村局长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部署贯彻落实意见。《福建日报》全文刊发省委一号文件及政策解读,厅党组书记做客《厅说福建2024》在线访谈栏目,解读省委一号文件精神。

(2)一是在漳州市东山县召开2024年福建省深入学习“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现场会,会后制定印发《2024年福建省深入学习“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现场会重点任务清单》。二是制定印发2024年省乡村振兴“十大行动”重点项目123项,推动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任务落实。明晰省委乡村振兴办职能,加强工作请示报告,实行周报制度,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报告重点工作。三是制定印发《关于表扬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的方案》,2023-2027年,每年全省通报表扬一批“一懂两爱”好书记、乡村振兴好班子好班长、优秀驻村第一书记等8类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四是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已遴选确定年度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40个、示范村创建对象500个。会同省财政厅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出台《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认定办法(试行)》,安排下达年度示范创建补助资金25.6亿元。举办3期全省视频培训班,3000多人次参训。五是研究制定关于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和乡村建设工作指引。

(3)印发《关于做好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收官之年资金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组织开展涉农资金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建立问题负面清单,督促诏安等地及时整改到位。完成“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示范创建项目管理改版升级,将资金项目化、项目数据化,进一步强化项目实时监管需求。

(4)一是在农业农村系统内“拉网式、全覆盖”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排查2020年以来涉农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问题。目前,省级抽查累计发现问题136个,均已全面移交,责成限期整改。二是对我厅安排的省级以上17个财政专项151个具体项目资金实行风险分级管理。组织项目主管处室(单位)根据风险分级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三是依托“纵向到底”的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平台和我厅财政资金上报系统等线上平台监管资金流向,与线下监管相结合,保障涉农资金监管质效。四是组织项目主管处室(单位)制定主管项目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目前58个正在实施的项目已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

2.统筹协调力度还需加大。

(5)印发《2024年福建省乡村振兴“十大行动”重点任务》,推进123项重点任务。指导各地农业农村局会同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建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清单。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安排的通知》,再次明确安排不低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实施。

(6)一是持续加强与人行福建省分行沟通对接,深入推进金融创新支持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推动相关领域涉农贷款投放实现“增量、提质、降本”。二是协调金融监管部门将涉农信贷投入稳定增长作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目标,信贷资源向涉农领域倾斜。三是加大与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的合作,加大力度组织实施“福建省乡村振兴贷”。四是会同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赴福州、宁德、泉州等地深入乡村、农业企业开展调研,提出缓解贷款难、贷款贵的具体措施。

(7)2024年2月29日,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稳定粮食生产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下达省级资金3000万元支持17个县(市、区)开展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试点。将各地出台奖补政策列入省级粮食安全考核内容,目前全省已有四市一区及51个县(市、区)出台还耕奖补相关政策措施。

3.构建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有差距。

(8)一是强化与科研院所沟通,征集遴选推荐7项果蔬菌茶增值加工类农业主推技术,列入《2024年福建省农业主推技术》,于4月18日发布推介。在同安区举办全省特色果蔬现代加工设备与技术应用展示推介活动1场。二是积极筹备参加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洽会,着力扩大“福农优品”加工产品影响力。

(9)围绕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建设冷藏保鲜设施202个、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31个。

(10)一是惠安县(甘薯、蔬菜)、浦城县(水稻、油菜)等2个产业园和福建肉鸡产业集群、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设施蔬菜)等7个农业产业强镇获农业农村部项目立项。二是召开2024年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座谈会,推动新增11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第八批)。三是加大“乡村振兴贷”支持,为春伦集团等32家农业产业化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发放贷款8882万元。四是开展农业产业化政策解读培训,组织39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参加马尔代夫招商会、全国春季农交会等活动。

4.推动重点改革工作还需发力。

(11)一是组织12个试点地区系统梳理总结试点任务工作,按月跟进各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交易情况,1-6月共完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1044宗金额13.2亿元。二是制定《福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实施意见》,1-6月福州市共完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153宗金额3.55亿元。三是推动三明、晋江两地进一步明确试点建设具体工作举措,推荐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人员入选全国农村产权流转规范化建设专家团队,指导三明市制定《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12)晋江市300余宗问题图斑处置意见全部通过省级复核,推荐三明市沙县区在2023年度全国农村宅基地管理专题培训班上做典型经验发言,总结提炼的《三明市沙县区:建立三项机制,全力推进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经验做法在农业农村部《宅基地改革与管理》简报2023年第24期刊登推广。

(13)截止2024年6月13日,永泰县、秀屿区、涵江区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执行率已达到100%。根据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调度数据,目前我省69个项目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执行率均已达90%以上。

(二)落实粮食安全战略有待加强

5.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

(14)一是省政府印发《2024年粮食大豆油料生产目标》,将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253万亩、产量507万吨的目标任务下达至设区市一级,各设区市将年度粮食生产任务分解下达到县、乡一级。二是在全省农业农村局长会、全省种植业工作视频培训班上对未完成2023年粮食生产任务的邵武、南安、建瓯作通报。三是截至2024年6月7日,九市一区85个涉粮县(市、区)均已出台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措施。下达中央及省级粮食生产扶持资金13.58亿元。四是开展“两直两前”实地调研指导,落实挂钩联系机制,督促各地支持粮食安全生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15)一是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稳定粮食生产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下达省级资金3000万元,支持17个县(市、区)开展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试点。二是印发《2024年种植业工作要点》,指导各地对撂荒耕地分类施策治理利用。三是联合省财政厅下发《2024年稳定粮油生产九条措施》,推动更多县(市、区)将复耕复种列入扶农惠粮政策。四是联合省直机关工委印发《关于持续深化“我在乡间有亩田”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活动认领。五是印发《2024年种植业工作要点》,鼓励烟叶种植地区将烟草扩种指标与撂荒地复垦挂钩,有条件的地方由国企兜底复耕,积极推广各类有效利用途径和方式,调动社会化服务组织力量提供全程托管服务,完善撂荒耕地复垦复耕长效治理机制。

6.高标准农田建设还有差距。

(16)一是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通知》,提前下达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3.03亿元。二是印发《2024年全省农田建设工作要点》,推动各地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三是积极推动增加各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投入,2024年起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各级财政投入达到3000元。

(17)一是扶持各示范基地配置高性能机种机具,举办高质量播种机示范演示、水稻育插秧技术培训交流、水稻制种全程机械化现场观摩等活动51场。二是印发《关于发布2024年第1次优化调整后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通告》,将水稻机种环节适用机具纳入补贴,对高速插秧机等薄弱环节机具给予省级叠加补贴。三是培育建设66个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支持为小农户提供水稻代育代插等农机社会化服务。四是春耕期间派出6个调研指导组,深入重点县(市、区)开展督促指导,推动水稻机种有关工作开展。

7.现代种业发展水平不高。

(18)一是持续推进第四轮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组织科研院校和企业开展绿色优质水稻联合育种攻关。2024年育成34个水稻新品种通过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初审,育成优质稻新品种“野香优669”荣获第五届全国优质稻品种食味品质鉴评(籼稻)金奖。二是印发《福建省水稻品种审定标准(2024修订)》,推动水稻品种审定从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转变。三是实施种业企业扶优行动,组织开展种业企业培优项目,加强科企协作,提升种业企业的育种创新能力,将永富农业打造成为粮食作物国家育繁推一体化企业。

(19)一是积极引导品种选育单位与种业企业对接,加大审定品种种子生产与展示示范,加快审定品种的推广应用,目前2022年审定的92个水稻品种(另外42个为水稻不育系),已有73个品种与种子企业对接转化。二是开展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全省围绕2022年审定的92个水稻品种计划建立新品种展示示范片点282个,面积22795亩。

8.“大棚房”问题仍然存在。

(20)一是联合省自然资源厅举办深入推进全省“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视频培训班,对市、县、乡三级有关负责同志进行培训。二是赴建瓯、政和、邵武、武夷山等县(市)开展“大棚房”问题抽查和疑似线索核查。印发《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督促落实常态长效监管机制。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实

9.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

(21)2024年1月26日,召开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厅党组书记现场听取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情况报告,并进行点评、提出工作要求。厅党组书记与处室(单位)“一把手”开展日常监督谈话、任职谈话等,及时掌握思想、工作动态。把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列为年度达标创星、内部绩效考核内容,常态化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

(22)2024年4月厅党组制定印发《关于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的意见》,规范权力运行机制。4月16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深入查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措施。

(23)修订厅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工作方案》,班子成员分别带队,针对达标创星考评排名靠后、组织建设相对薄弱、述职评议点评问题较多的分管处室(单位)支部,采取现场检查和集中听取汇报等形式,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有针对性地抓后进、补短板、促提升。

10.层层压紧压实责任不够到位。

(24)一是根据案件查处情况,目前已对2名涉案人员进行立案审查。二是举一反三,在全厅范围内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参与营利性活动等情况自查自纠,未发现其他参与营利性活动情况。三是组织各处室(单位)重新梳理关键岗位、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447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535条,健全科级及以下干部廉政档案246份。四是召开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会,举办为期3天的专题读书班,组织观看《福建省粮食购销领域腐败案件警示录》,参观福建监狱警示教育中心基地,各党支部围绕《警示教育读本——省直单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交流研讨,上廉政微党课51人次。

(25)一是继续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机试验鉴定证书发放采信第三方检测结果,通过网上受理推广鉴定申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鉴定,符合标准的发放试验鉴定证书。二是制定印发《关于继续执行<2021—2023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等政策规定的通知》,继续开展补贴机具资质采信第三方检测报告试点,试点机具种类范围达到59个。三是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对山东大佳机械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及个人给予取消产品补贴资格、取消补贴产品经销资格等处理。四是通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开展2024年补贴产品投档,随机抽取专家开展投档产品审核并进行网上公示。五是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在“农业云 131”网上公布农机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有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11.警示教育不深不透。

(26)一是围绕吴某酒后醉驾案件举一反三剖析,2023年10月在全厅通报醉驾处分情况,强化党员干部法治意识。二是3月20日,厅党组召开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会,与驻厅纪检监察组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是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开展纠“四风”树新风节前提醒,组织学习中纪委和省纪委案例通报,召开廉政会议,开展督查检查。各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上廉政微党课51人次。举办“闽农青年说清廉”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专题会。四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之间、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五是为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厅党组对涉及人员作出进一步处理决定。

12.推动作风建设不够扎实。

(27)一是2023年8月23日,退回违规收取的“专家劳务费”和已报销的“专家接待费”。二是省畜牧总站修订专业技术人员推介选派制度,组织学习《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财务资料汇编》,召开党员大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分管厅领导对涉及无公函接待指导专家的3位干部分别给予责令检查和批评教育,厅人事处对涉及违规收取“专家劳务费”的2名同志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

(28)一是印发通知要求各地督促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履行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严格补助对象、申报程序,加强数据审核把关;进一步完善补助资金监管措施。二是对有下达省级以上补助资金的所有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进行全覆盖核查,共抽查17个县(市、区)的33家生猪养殖场、8家集中无害化处理场,累计清点病死猪13889头,未发现故意虚报、重复上报病死猪数骗取补助资金的问题。三是督促各地推进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平台应用,及时报送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据,加强数据比对、分析。

13.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29)聘请福建宏友会计师事务所对长期挂账的款项开展专项资产清查,根据审计清理意见向省财政厅报送《关于申请对省动物卫生技术中心长期挂账资金进行核销处理的函》,申请核销手续。

(30)按月逐笔冲销单位缴交的养老保险,4月底已全部冲销完毕。向省财政厅报送《关于上缴省农垦与南亚热带作物经济技术中心挂账财政支农周转资金的函》,省财政厅复函同意收回挂账财政支农周转资金430738.64元,5月已汇入国家金库省分库。

(31)坚持举一反三,针对本轮巡视反馈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1名干部因私前往美国探亲逾期未回国等问题,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决防止“打包”式处理。

(四)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14.日常监督不深入。

(32)一是拓展近距离常态化监督方式,会同厅党组召开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开展专题会商,督促压实主体责任。开展政治生态综合调研,查阅文件资料60余份,约谈厅党组班子成员、部门“一把手”42人次。建立日常监督人才库,已入库82人。二是推动全厅对廉政风险进行再排查、再梳理,明确285项权责事项。坚持抓早抓小,主动约谈下属事业单位“一把手”,对热作所开展实地督查;制发监察建议,推动出台厅机关办公用品采购管理规定,防范廉政风险。三是及时跟进监督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专项监督,发现9个问题并督促整改;推动开展涉农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嵌入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发现问题41个,移送线索26条。

15.监督执纪不严。

(33)一是针对相关问题线索,进一步取证,核查事实,形成证据闭环。二是从严从实开展线索处置,坚持组务会集体研究,审慎研提处置意见,把握好核查思路、取证方向、谈话方案,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处置精准高效。

(34)一是针对1名干部利用职便长期为相关企业提供帮助获得项目问题未深入核查的问题,做好个案分析、仔细甄别。二是在开展个案分析的同时,对近年来执纪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复盘,总结经验、梳理不足,进一步健全完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外查取证、数据分析、核实谈话等工作,推动处置精准高效。今年以来,本组已处置问题线索44件,立案5件5人。

16.监督执纪能力有待提升。

(35)一是加快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和速度,目前3件超期未结问题线索,2件已处置完成,1件取得阶段性进展。二是建立问题线索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健全问题线索工作台账,定期梳理线索处置进展情况,对处置时间较长、临近超期的问题线索及时预警,加快办理,防止积压。三是以规范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加强能力建设,组织集中学习23次,专题研讨和学习交流8次,积极选送干部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和专案工作,采取“老带新”“强帮弱”方式开展监督检查10余次、开展问题线索处置44件次,增强监督执纪能力水平。

(36)一是加强对厅机关纪委的日常业务指导,召开综合监督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联席会议,总结工作情况,厘清存在问题,研提思路举措。有效整合监督力量,抽调厅机关纪委人员开展监督检查6次,抽调人员处置问题线索4件次。指导监督厅机关纪委完成立案1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二是制定《关于建立健全政治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加强与厅机关纪委信息沟通、业务指导、工作联动、线索移送、成果共享,形成良性互动和工作合力。

(五)防范重点领域廉政风险和其他重大风险仍需加强

17.政府采购招标涉嫌“陪标围标”。

(37)一是组织有关处室(单位)对2020年以来仅3家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自查,并委托福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项目是否存在“陪标围标”情形进行复查,未发现提出“陪标围标”结论的线索,但发现招标机构制作招标文件不规范、档案归档不完整、招标评审不够细致等问题,已督促整改到位。二是修订出台《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每年定期开展政府采购自查,加强投标人商务得分情况监督,每年组织一次对上一年度厅机关本级和在榕厅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抽查。三是修订《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内控细则》,开展4次政府采购政策文件学习。在各类政府采购过程中,提前沟通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商务指标。

18.项目评审不严格。

(38)省畜牧总站制定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3次召开专家评审会审核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项目。

(39)一是制定出台《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方案》《福建省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项目资金和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激励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项目遴选评审推荐程序》。二是在遴选确定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过程中,增加竞争答辩、公示环节,建立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专业业务处(站)会审制度。三是组织3个工作组赴永泰等11个产业园开展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抽查,形成问题清单,推进整改到位,并同步要求所有省级产业园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抓好落实。

(40)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我厅制定的项目建设管理细则,组织各地申报农业产业强镇,经县级政府自愿申报、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审核推荐,共有8个设区市推荐申报18个乡镇。从农业项目专家库抽取专家开展评审,推荐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茶叶)等7个乡镇申报农业产业强镇。

(41)一是修订完善《农业项目评审管理办法》,明确省级评审项目均应由主管处室(单位)制定具体评审方案。项目评审原则上应从“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项目专家库”随机抽选专家,需要另行设立专门专家库选取专家或者另行确定专家的,须经厅党组会议或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二是修订完善《农业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组建专家抽选监督人员库,目前共有监督人员68名。通过使用随机抽选方式,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选取专家。三是进一步完善专家库专业分类设置,增加专业设置,细化专业分类,目前专家库共有专家580名,基本满足业务需求。

19.农村废弃沼气池处理压力大。

(42)一是举办全省农村废弃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技术培训班,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沼气设施底数摸排和安全处置工作的通知》等4份文件,相关做法在全国农村能源会议上作典型交流。二是全面摸清户用沼气设施底数167744户,以县为单位进行登记造册,明确业主姓名、沼气设施所在地址、建设时间、运行状态、处置类型等相关信息。三是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目前,全省报废拆除90955户,盘活利用18753户,安全封存44786户,正常使用13250户。四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农业农村系统干部深入实地开展检查,省级组织开展4次调研检查。五是制定《福建省农村废弃闲置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技术指南(试行)》,省、市、县(区)先后举办专题技术培训班,发放《农村沼气安全知识宣传》5万册。

20.农产品质量问题依然存在。

(43)一是完善质量安全管控措施,将不合格样品生产者全部纳入2024年第一次、第二次省级监督抽查必抽必检对象,结果全部合格。二是推进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推动正式发布省农业地方标准8项。三是制定印发豇豆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技术方案,出台支持豇豆防虫网绿色栽培的有关政策,指导豇豆种植户落实绿色防控措施。四是大力开展禁限用农药政策宣传,编写明白纸,组织人员深入农业生产一线指导,开展绿色防控培训79场次、3800多人次。

2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

(44)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网络舆情工作的通知》,完善与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及各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的沟通渠道,及时回应处置涉农热点问题。二是健全厅网“本厅要闻”栏目新闻报道的“三审三校”机制,落实三级审、校责任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通知》,修订《网站栏目责任分解表》《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及保密审查表》,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讲坛、讲座、报告会等活动管理的通知》,制定《“一会一报”审批表》,完善内部资料出版物审批管理,落实报告人和报告内容“双审制”。

(六)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22.干部选任工作不够规范

(45)一是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工作法规政策,全面领会把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和要求。二是充分沟通、酝酿、研究,制定两批次职务职级晋升工作动议方案,细化、明确拟选任的职位、资格条件、人选产生范围、程序等内容。三是在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相关责任领导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厅人事处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开展自我批评。四是举一反三,对近年来开展的干部选任工作进行梳理、复盘和排查。

23.干部工作认同度不高

(46)一是完善干部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把干部在重大任务、一线岗位和关键时刻的表现和实绩作为考察、识别、评价的重要标尺。二是在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相关责任领导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厅人事处支部书记在党员大会上开展自我批评。三是根据省委组织部反馈的2023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情况,我厅2023年度选人用人工作总体评价及其他各项指标评价为“好”的比例均高于省直单位平均值。

(47)一是对领导干部家属提任情况进行排查,不存在违规提任领导干部家属的情况。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在近期厅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和二级巡视员工作安排过程中,杜绝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存在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三是开展了一批科级干部晋级,形成一至四级主任科员职级晋升工作动议方案,细化、明确拟选任的职位、资格条件、人选产生范围、程序等内容。

24.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有待加强

(48)一是及时梳理各层级干部年龄结构,建立动态台账,其中符合提任副处长资格条件的33人,处级领导干部的梯次储备人选不断增加。二是加快年轻干部储备工作进度,2023年招聘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4年公开招考4名参公人员,3名军转干部均已到岗,遴选14人、招聘17人、接收1名博士选调生。三是根据机关工作和年轻干部培养需要,有计划有目的将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作为重点培养对象,3名年轻干部轮岗交流、2名年轻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干部转入厅机关任职、1名年轻干部赴基层锻炼。

25.干部日常管理不到位

(49)一是严格控制抽调人员的范围、数量、时间,全面摸底排查现有机关抽调借用事业干部情况,及时督促13名参加专班或跟班学习到期干部返岗工作。二是加大机关及厅属单位人员增补力度,积极争取省委编办同意编制使用,制定厅机关及厅属单位人员补充计划。巡视以来,通过招聘、招考、遴选等方式新进年轻干部59人。

(50)一是强化《干部人事档案条例》《福建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学习,督促相关专职干部按规定做好人事档案管理。二是对之前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中认定的出生日期与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36人的档案进行重新审核,对其中3人的出生时间进行重新认定。

(51)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管理工作机制。对近年来全厅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梳理排查管理漏洞和不到位问题。对近期6名因私事出(国)境备案人员加强管理,督促指导所在单位准确掌握实际出入境行程安排,跟踪督促其按期返回。二是厅党组给予责任人责令检查,给予厅人事处主要负责人批评教育,给予省农业经济技术中心主要负责人谈话提醒。三是厅人事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书记、经办人分别开展自我批评。

26.发挥党建对乡村振兴促进会等社会组织和“新农人”的政治引领和组织功能作用不够充分

(52)一是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福建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把明确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管理要求,并从资金管理层面予以政策支持。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就项目申报条件、项目规范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有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53)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对省乡村振兴促进会、基金会党建指导的意见》,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开展集中理论学习、联合主题党日、专题联合调研等,发挥党建对省乡村振兴“两会”的政治引领和组织功能。

(54)一是组织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开展调查摸底,收集梳理各地对加强“新农人”队伍建设的探索实践和有效做法。二是继续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全年计划新增培训高素质农民10万人次,组织开展农民教育培训教师说课大赛。三是组织开展“新农人”培育专题调研,吸收借鉴省内外有关新农人的做法,研究提出培育思路举措。四是举办“新农人”故事分享会,在开展的“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扬项目中,评选10名优秀“新农人”。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依规依纪对巡视反馈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对巡视移交的李峰、冯金水等2名干部违规从事与职务相关销售业务的问题线索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其中,对李峰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和政务开除处分;冯金水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同时按照规定相应调整其退休待遇。责令2人上缴违规所获收益。

对1名干部利用职便为企业提供帮助,其亲属从中获取利益问题予以党纪立案审查。

(二)组织处理情况

因对下属监督管理不到位以及未严格履行公务接待、出国(境)等相关管理规定,对20名干部给予处理,其中责令检查6人,批评教育12人,谈话提醒2人。

四、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巡视整改工作存在的不足

通过6个月的集中整改,全厅上下进一步深化了对政治巡视的思想认识,切实纠治了一批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一定成效,干部队伍展现出新气象和新面貌,各项工作有了新举措和新进展。但是,厅党组也清醒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目前取得的整改成效仅仅是初步的、阶段性的,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建章立制进度有待提升,制定出台的制度文件在落地见效上还需下更大功夫,整改成效需进一步巩固提升。厅党组将把巡视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起点,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机关党建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

集中整改期间,厅党组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从具体问题抓起,从突出问题改起,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巡视整改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但在整改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复杂、疑难问题,比如,在户用沼气闲置废弃问题的整改工作中,虽制定印发了《福建省农村废弃闲置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指南(试行)》,但一方面,由于沼气池拆除填埋、安全封存等措施落实需专业人员操作,大部分地区均无经费保障支持,导致总体工作进展受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农户不愿拆除、专业拆除人员缺乏、资金不足等原因,全省有44786户沼气池采取安全封存措施。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有条件的指导“沼改厕(池、窖)”盘活再利用,废弃的指导拆除填埋。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及时摸清农村沼气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堵塞安全漏洞。

(三)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的工作打算

始终保持抓后续整改的工作力度,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不留盲区。一是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二是对一些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深化改革,加强源头治理,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三是不断深化巡视成果综合运用,围绕巡视反馈的制约“三农”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采取更加精准有力的举措,攻难关、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四是坚持把巡视整改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相结合,与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相结合,与管党治党相结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811906;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3号;电子邮箱:fjnyncjgdw@163.com。

中共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党组

2024年11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cms/html/fjsjwjw/2024-11-15/528271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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