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遵义绥阳:靶向纠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虚报冒领等突出问题

发布时间:2024-11-19    来源: 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张某某因虚报套取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受到严肃处理。”近日,遵义市绥阳县纪委监委通报茅垭镇新乐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某某在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深入剖析其违纪行为,警醒教育基层党员干部。

  此前,绥阳县纪委监委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茅垭镇新乐村村级财务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某某将部分村集体收入,以及通过虚报套取的财政资金进行账外管理,坐收坐支,造成不良影响。

  今年以来,绥阳县纪委监委按照上级部署,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紧盯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不规范、虚报冒领、套取补助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以有力监督守好集体“钱袋子”。截至10月底,发现问题线索17件,立案19件1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

  坚持问题导向,绥阳县纪委监委结合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发现问题,认真梳理2022年以来查办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的典型案件,梳理汇总问题成因、表现形式、易发多发环节等关键信息,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关键环节,细化5个方面24项监督任务清单,确保监督靶向精准。

  县纪委监委整合“室组地”监督力量,组建5个专项监督检查组,下沉各乡镇(街道)管辖村(居),通过座谈走访、数据比对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反馈、下发提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推动举一反三抓实问题整改。比如,监督发现枧坝镇黄鱼村7000余元集体资金长期存于村干部个人账户,检查组在现场反馈督促整改问题的同时,推动该村进一步细化完善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遵义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pzgz/202411/t20241118_8609399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制网 lzfzw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