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法制内参 > 正文

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

发布时间:2024-11-20    来源: 安徽先锋网    作者:佚名

  全会有关情况

  

  11月17日,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在合肥胜利举行。这次全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安徽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 发挥多重国家发展战略叠加优势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的决定》(以下简称省委《决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

  

  会议期间,与会同志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总书记时隔4年再次亲临安徽考察,这是江淮儿女期盼已久的喜事,也是安徽新征程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大事。省委《决定》站位全局审视和谋划安徽工作,系统提出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目标思路、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充分体现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是新征程上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大家一致表示,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满怀感恩之心、激发奋斗之志,说一件、干一件、成一件,一步一个脚印把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

  

  省委对开好这次全会高度重视。总书记考察安徽后,省委先后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学思践悟、心领神会,吃透精髓要义,把握实践要求。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省委《决定》起草组组长,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坚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省委《决定》广泛征求了省委常委和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负责同志以及各省辖市、省直相关部门意见,反复修改,逐步成熟。

  

  省委《决定》主要有3个特点

  

  一是坚持对标对表,体现不折不扣抓落实的政治态度。

  

  一体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3次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重点突出今年的重要讲话精神,力求实化、细化、具体化,做到总书记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

  

  二是坚持系统思维,体现一以贯之抓落实的思想方法。

  

  认真参照2014年、2016年、2020年省委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文件和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意见》,充分衔接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第十次、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历次省委全会作出的部署,保持工作连续性。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体现创先争优抓落实的实践要求。

  

  准确把握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心领神会、狠抓落实上下功夫,紧密结合安徽实际、发展变化提出思路举措,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省委《决定》有3个方面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的目标体系。

  

  省委《决定》遵循总书记擘画的蓝图,围绕“在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改革开放新高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上持续发力”和“在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美好安徽上取得新的更大进展”,科学提出切实可行、与时俱进、鼓舞人心的目标体系。

  

  到“十五五”末,区域创新能力在全国争先进位,体现安徽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基本建成,首创性、差异化改革成果持续涌现,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绿色江淮美好家园加快建设;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地位更加凸显,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人民生活更加富裕更加幸福。

  

  到2035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建成中国式现代化美好安徽。

  

  二是明确了推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转化的重点任务。

  

  省委《决定》对标总书记重要讲话,从五个方面提出22条细化贯彻举措。

  

  一、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为全国发展大局贡献更多安徽力量。

  

  二、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充分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三、着力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不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进一步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把文化旅游业打造成为支柱产业。

  

  五、毫不放松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明确了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的工作要求。

  

  省委《决定》提出,全省各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压紧压实责任,保持真抓实干作风,凝聚团结奋斗力量,确保各项任务落地生根、结出硕果。

  

  记者 张理想

  

  据中共安徽省委新闻发布会内容整理


原文链接:https://www.ahxf.gov.cn/Home/Content/1171429?ClassId=234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制网 lzfzw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