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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印宇鹰涉嫌受贿、行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4-11-2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日前,湖南省怀化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印宇鹰(正厅级)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印宇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印宇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411/t20241118_6736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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