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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第二地区:跨越千里“上门”办案

发布时间:2024-11-2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通讯员吴明 杨爵仁 林森妍)近日,广东省第二地区检察院检察官办理一起盗窃案时,从广州远赴云南昆明跨越千里“上门”办案,从法理情等层面感化身患尿毒症的犯罪嫌疑人,取得良好的办案教化效果。

  2023年1月18日,杨某乘坐火车从大理至昆明(佛山铁路公安处值乘),一时起贪念将邻座乘客的一部手机(经鉴定价值为4840元)盗走,涉嫌盗窃犯罪。因其患有严重疾病,于当年2月8日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今年1月25日,佛山铁路公安处将该案移送广东省第二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了解到杨某常住昆明,身患较严重的尿毒症,每周需花三天时间到医院透析。检察机关经综合研判后认为,对杨某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决定仍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考虑到如果将杨某传唤至广州配合办案会影响其疾病治疗,为展现人文关怀,传递司法温度,检察官决定前往昆明“上门”办案。

  8月29日,杨某被传唤至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接受讯问。经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杨某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感谢检察官不远千里来处理我的案件,今后唯有将自己身体养好,不再干违法犯罪的事,才能对得起你们。”杨某说。

  近日,该院对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1/t20241112_6728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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