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面单竟成不法分子的摇钱树 常州市新北区检察官以案说法
发布时间:2024-11-20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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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盒子上的面单信息
却被3-5元售卖光!
快递包裹上的快递面单记录着收发件双方的姓名、电话、住址、寄件物品等信息 ,这类信息若被盗取或使用都将威胁到公民信息安全,甚至威胁国家信息安全。近期,在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中,这些包含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的快递面单被不法分子当作“摇钱树”大肆明码标价买卖。检察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对涉案13人提起公诉。
3-5元单价公开收购面单?
竟有个别物流从业者参与
2022年2月25日,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在网上巡查时发现,有不法分子通过QQ聊天、百度云盘进行传输,支付宝口令红包和虚拟货币进行结算,在网络上贩卖快递面单,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沿快递面单信息的销售路径,于2022年3月陆续抓获张某、陈某甲、陈某乙、庄某、程某等5人,并根据程某的供述,锁定了本案中快递面单的“收购大户”赵某,并在2022年4月28日将其抓获。沿到案多名犯罪嫌疑人的出售、收购路径继续侦查,本案剩余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
2023年3月,本案移送新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张彦婷介绍,赵某作为本案中快递面单的“收购大户”,以每条信息3至5元不等的价格,通过网络,在全国范围内收购快递面单。2022年2月至4月,短短三个月间,赵某就收购了含有个人信息的面单67064条用于转手出售。而向赵某提供快递面单信息的犯罪嫌疑人中,一部分人是从他人手中收购信息再二手转卖给赵某,另一部分人则是物流行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拍摄面单信息并销售。
多线合作让交易链条闭环
虚拟货币让交易结算隐身
“本案犯罪嫌疑人供述,快递面单的交易已形成交易链条,负责收集、拍摄快递面单的‘下线’将信息保存至网盘提供给‘收购人’,‘收购人’再将信息汇总给‘上线诈骗分子’,‘上线诈骗分子’经核查确认面单信息为有效信息后,通过Telegram、蝙蝠等境外通讯软件与‘收购人’联络,并使用U币等虚拟货币进行交易结算。依据快递面单上显示的快递物品信息,诈骗分子还会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实施诈骗。”张彦婷说。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
赵某等13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或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3年10月16日,新北区检察院对赵某等13人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赵某等13人六个月至四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一万至二十二万不等罚金。
检察官提醒广大网购消费者:
1、在保证物流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提供的寄递信息应尽可能不过于明确、详细。尤其在填写地址信息时,尽量不选择具体到门牌号的家庭住址,可用单位地址、快递驿站地址等代替。联系方式可选择不常用电话号码或办公室号码等公共电话号码,既不耽误快件的收取,又可防止因电话号码泄露带来的骚扰。
2、包裹到达快递驿站后,最好亲自前往认领,若确实需要他人代领,应委托朋友、亲戚等熟人或正规代领机构的专业代领人员领取快递,切勿委托未经认证的人员代领。
3、丢弃包裹前须及时处理快递外包装上的个人信息,确保其所承载的信息无法被人识别,以避免别有用心者利用。
4、主动学习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知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树立并增强自身维权意识,当侵权行为发生时,善于通过适当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yaowen/202411/t20241113_16758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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