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之江实验室委员会关于十五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1-26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4日至11月10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之江实验室党委进行了巡视。2023年12月25日,省委巡视组向之江实验室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之江实验室党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整改问题,着力将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转化为“二次创业”改革奋进的强劲动力。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实验室召开党委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传达省委常委会议和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认真查摆、深刻剖析,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切实增强做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明确整改责任。实验室党委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针对巡视反馈的8个方面32个问题提出131条整改举措,逐项明确责任领导、承办单位和整改时限,同时制定4个专项行动方案,推动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的解决。三是加强跟踪督导。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推进计划表,每两周召开例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印发工作提示单10份,形成专题报告5份。党委书记带头主持研究巡视整改工作,专题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汇报。党委会议多次研究巡视整改相关议题,就抓好整改工作作出部署,有力推动了重点难点问题的销号。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处分1人(党内警告1人);政务处分2人(开除2人);组织处理6人;诫勉2人,教育提醒12人,建立完善制度58项,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695.64万元。
一、关于“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存在的不足。制定并严格执行《之江实验室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落实机制》。认真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人才工作、新质生产力等重要论述精神,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今年已安排第一议题学习1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6次。
(二)高质量编制新一轮发展规划。坚持立足浙江、为国担当,高质量编制完成《之江实验室发展总体规划(2023—2027年)》,围绕智能计算科研主线,明确了“1397”战略路径,聚焦智能计算,实施高效能计算系统、天基计算系统、智能计算基础设施等9项重点科研任务,加快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世界领先水平创新基地。《规划》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2024年4月22日由之江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实施。
(三)进一步聚焦科研布局。完成科研体系系统性整体性重塑,将原7院32中心调整为11个研究中心,研究方向全部聚焦智能计算。加强基础研究布局,制定《之江实验室关于加强基础研究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构建战略需求牵引的基础研究总体布局、建设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科研组织体系、形成以重大任务为核心的体系化基础研究能力等8项重点任务。制定2024年15项重大科研任务榜单,已完成13项任务立项评审。大力提升科研成果质量,推动产出了GeoGPT地学领域模型、蛋白质语言模型、星载智能计算机等6项高水平科研成果。制定《之江实验室科技奖励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推动形成以创新价值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激励机制。
二、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打造创新强省战略要求,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制定《之江实验室科研任务管理办法》,明确由实验室全职(全时)人员担任科研任务负责人。梳理排查非实验室全职人员牵头组织的项目,已全部完成项目结题验收。与11个研究中心签订《2024年科研任务责任书》,负责人均为实验室全职(全时)人员。围绕智能计算的主线任务,借鉴航天系统工程组织管理经验,自主成立4个科研任务总体部,依托自主科研力量推进有组织科研。自主研发蛋白质语言模型,开发了“数据+计算+AI”多元驱动的材料智能计算平台等一批创新成果。实验室以重大科研任务为牵引,发挥创新策源地的引领带动作用,助力浙江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服务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建设。
(二)积极承担国家任务。完成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目前共获资助项目44项。对接国家发改委,完成2项超长期国债项目申报。全力支撑DDE国际大科学计划,发布GeoGPT地学领域模型。支撑CSST国家大科学工程,完成CSST数据处理平台内测版开发。举办第四届智能计算创新会议,积极参与全球科技治理。
(三)构建全链条合作生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共发展的机制,聚焦智能计算,深化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的协同合作。联合浙江大学申报和共建海洋精准感知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共建浙江省人工智能学院;与浙大城市学院重点围绕智能计算赋能新材料协同推进关键技术开发。联合省内优势单位,共同推进实验室智能算力中心建设,助力算力强省建设。发起成立杭州市人工智能产业联盟。全面梳理前期合作事项,对合作内容不聚焦、能级不高、成效不好的合作项目予以终止。
(四)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制定并实施《之江实验室关于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发挥之科控股成果转化平台作用,将成果转化成效等作为公司绩效评价核心指标。联合成立之科成果转化基金,首期规模5亿元已到账1.5亿。推动建设创新生态圈,承办环之江实验室创新生态圈建设启动大会暨2024年余杭区科技人才周启动仪式,与余杭区政府签署《共建环之江实验室创新生态圈战略合作协议》。
三、关于“坚持探索实践新型科技创新举国体制,为全国提供浙江路径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印发《之江实验室体制机制创新总体方案》,明确构建以重点任务为牵引的科研组织机制、以主任科学家为主导的科研管理机制等7项机制20项重点举措。目前已完善体制机制相关制度文件11项,在有组织科研、青年人才培养、开放创新等方面开展了创新实践。
(二)深化“一体两核”运行机制。在新一轮发展规划中,将“一体两核”的“两核”拓展为深化与高水平大学和创新型企业的合作。充分发挥“一体两核”优势,设立“罗布泊科研攻坚场”,共建高标准智能算力中心。与杭州市共同推进公共算力服务体系建设,为杭州打造全国算力成本洼地和模型输出地提供服务和支撑。制定2024年发展合作工作要点。目前,以生命科学、新材料、智能制造等领域典型应用场景为导向,与优势单位紧密合作,打造领域应用模型和智能计算开放平台。大力推进教科人一体化贯通,印发《之江实验室关于加强教育科技人才融合贯通促进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三)理顺实验室领导体制。省政府办公厅于2023年10月31日印发《关于成立之江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加强对之江实验室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提升之江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水平。实验室切实加强与建设领导小组定期沟通汇报,今年已沟通汇报3次。根据省事业单位章程管理办法,完成《之江实验室章程》修订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内部治理。完成内控制度评估工作,完成58项制度修订完善工作。开展组织机构和人员综合改革,印发《关于调整之江实验室组织机构和职能配置的通知》,对财务、科研、装置等各部门职能配置做出明晰规定,撤销人才工作办公室,将其职能并入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坚持“以目标定任务、以任务配资源”,以9大科研任务需求为导向,统筹配置各研究中心科研条件资源。坚持“以需求定任务、以任务定资金”,制定并严格执行《之江实验室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和《之江实验室预算评审管理办法》。
四、关于“战略科技力量的人才支撑不足,未形成顶尖人才引领的一流创新团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战略人才支撑。加强人才工作组织领导,实验室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运行规则,印发《之江实验室2024年人才工作要点》,加强人才工作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印发《之江实验室关于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行动计划(2024—2027年)》,成立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班,依托研究中心主线任务,全时引进高层次人才,并形成了面向全球的主任科学家目标人选库。制定《之江实验室高层次人才引进内荐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构建以才引才、全员引才的局面和文化氛围。
(二)开展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制定《之江实验室人力资源优化整改专项行动方案》,实现人员重组,并为下一步引进科研骨干留足空间。建立后备人才储备机制,盘点实验室45周岁及以下科研人才,形成415人规模的后备人才库。加强研究中心班子配备,选优配强下属11个研究中心主任、科研副主任、行政副主任。
(三)完善人才培育机制。制定《之江实验室高层次科研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增设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和青年人才托举计划两类计划。举办3期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培训班,为132名青年科研人员提供封闭式科研攻关实训。制定《之江实验室员工绩效管理办法》,构建以实际贡献为导向的绩效评价机制。加强特聘专家管理,制定《之江实验室特聘专家管理办法》。强化科学精神引领,举办“弘扬钱学森的科学家精神”主题报告会、“弘扬科学家精神 争做新时代追梦人”主题展览,积极开展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宣贯。制定《之江实验室荣誉表彰办法(试行)》,持续强化文化价值引领。
五、关于“科研项目管理放权改革探索不深入,自我约束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规范。制定《之江实验室科研任务管理办法》《之江实验室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之江实验室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科研项目的立项、过程、验收等全流程管理机制;配套制定《之江实验室科研任务经费管理办法》等3个制度,明确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强化常态化动态监督。严格执行《之江实验室“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之江实验室预算管理办法》,新设立的对外合作项目、对外投资项目作为“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委会议审议。做好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2024年15项重大科研任务榜单全部报送省科技厅,纳入“尖兵领雁+X”研发攻关计划统一管理。
(二)严格控制科研经费外拨。严格执行科研任务管理办法、科研任务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实验室所有科研项目的立项评审、任务书签订和经费下拨等流程,原则上科研经费不外拨。根据第三方审计报告或经费管理单位财务决算说明,推进项目结余经费退回。强化“一体两核”开放协同,打造“以我为主、协同发力”的科研合作生态。
(三)加快推进自设科研项目阶段性验收和内部审计。完成自设项目阶段性验收215项,完成审计111项,并根据项目审计报告,开展劳务费发放情况专题监督检查,追回违规发放的劳务费、激励费,对3起违纪违规使用科研经费问题作出处理。主动预防利益冲突,发布《之江实验室重点岗位利益冲突指引(第一版)》,对各部门、中心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形进行了分类说明,按照回避、声明、报告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置。
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力,重点领域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营造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印发《之江实验室2024年领导班子和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委领导班子是实验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召开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二次创业改革奋进年”主题活动部署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召开2024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报告会,领导班子成员逐一汇报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二)加强纪委监督执纪。全部完成省委巡视组移交的13个问题线索办理,同时加大对相关信访检举控告的办理力度。严格执纪问责,对问题突出或比较集中的领域,在查清相关事实的基础上,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完成实验室纪委班子调整,结合基层党组织换届,配齐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将其作为日常监督的工作力量。与余杭区纪委监委签订《之江实验室纪委与余杭区纪委监委关于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协作配合有关事项备忘录》,在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中加强协同。增强问题前置发现的能力,建立纪检监察与审计贯通协同监督机制,2024年以来开展纪检审计问题线索分析会4次。制定《之江实验室关于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的办法》,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工作的监督。
(三)加强采购管理。制定《之江实验室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之江实验室单一来源采购实施细则》,规范实验室采购工作程序,防范廉政风险。制定《之江实验室科研急需设备和耗材采购实施细则》,优化科研急需设备和耗材采购流程。完成实验室招评标室建设,迭代完善采购管理系统,建立存在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曝光模块。严格核查利益关联关系,要求代理公司在开标前核查利益关系,并提供书面反馈表。编制《采购领域常见违法违规行为二十例》,加强采购廉政警示教育。完成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数字化系统主体开发,制定《之江实验室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之江实验室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强化科研设施设备运行使用及开放共享管理。
(四)加强廉洁纪律教育。加强全员纪律教育,召开实验室廉洁纪律教育大会,印发《关于开展廉洁纪律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各项活动,发放廉洁家书,组织中层干部签署廉洁从业承诺书,赴省乔司监狱廉政教育基地参观,集中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范和警示教育,印发《之江实验室科研经费使用等五张廉政风险防范清单(第一版)》,形成科研经费使用等5大重点领域风险防范清单。
七、关于“新时代组织路线落实不到位,党建引领科研发展作用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党委决策机制。制定出台并严格执行《之江实验室工作和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实验室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2024年已召开党委会议12次。制定出台并严格执行《之江实验室“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委会议审议。
(二)持续优化干部“选培管育”全流程工作体系。对标新一轮发展规划需要,严格制定选聘标准,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育力度,重新选聘67名中层干部和37名职能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制定并实施的《之江实验室组织绩效考评总体方案》,将干部个人考核与所在单位组织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强化干部能上能下,建立党委定期分析研究干部队伍工作机制,第一季度对新成立11个研究中心筹备组的运转情况开展了考察,形成筹备组运行情况报告;半年度对研究中心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对个别干部进行谈话提醒或调整岗位。
(三)不断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完成基层党组织调整优化工作,实施“双强引领计划”,突出“党建强、业务强”为选任标准,选优配强支委班子。组织党建党务专题培训,完善《支部党建标准操作规范》,提高实验室党务工作者能力素质。持续做好高知识群体发展入党工作,实施高层次人才“薪火计划”,高层次人才入党实现零突破。深化党建和科研互融互促,建立支部书记领办基层党建项目制,开展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与实验室新一轮发展规划、研究中心科研业务等有机结合。
八、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不够有力,防范化解科研单位重大风险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动之科控股聚焦主责主业。制定《之科控股改革转型发展方案》,明确之科控股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全生命周期服务”一件事。制定《之科控股现金出资企业整改计划表》,已完成6家下属公司股改。修订《之科控股薪酬福利管理办法》《之科控股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建立与绩效紧密挂钩的分配体系。
(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修订)》,实验室党委书记与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签订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党委班子成员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中心和分管业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检查指导。制定《之江实验室文化培育引领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全员开展之江精神凝练大讨论,形成“忠诚、无我、超越”的文化价值观核心词,发布《之江实验室文化红皮书》。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测与分析研判,以政策问答形式强化正向引导、提前疏解舆情压力。
(三)强化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印发《之江实验室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实施方案》,对实验室党建和意识形态、科研管理、人员管理、财务资产、安全生产、保密管理、网络安全、交流合作、经济活动、廉政建设等10个方面51个风险点进行了系统梳理,提出了53条防范化解举措。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调整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之江实验室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修订)》。加强保密工作,建立覆盖各部门、中心的兼职保密员队伍,编发《之江实验室员工保密基本知识》。加强之科控股网络安全工作,制定《之科控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加强流动人员分类管理,将安全管理列入研究中心组织绩效评价负面清单和员工个人绩效考评负面清单。开展交通安全月、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组织安全员参加危化品专项培训,联合公安机关面向全员开展防诈骗宣传,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
下一步,实验室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科技创新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智能计算科研主线,坚决扛起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世界领先水平创新基地的使命担当。二是切实抓好后续整改,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对已完成整改和已取得阶段性进展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时间进度、整改质量、工作力度始终如一,确保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三是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动“四责”协同贯通。不断完善管理制度,理顺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把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引向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力打造“勤廉之江”,为实验室新一轮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58005176;邮政信箱: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科创大道;邮编:311121;电子信箱:fax@zhejianglab.org。
中共之江实验室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411/t20241125_230605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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