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全过程培训指导提升巡察质效
发布时间:2021-06-03 来源: 吉林省纪委省监委 作者:佚名
“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的信访举报包括:检举控告、业务范围外、申诉、批评建议、无实质内容的信访举报……”5月14日,长春市委巡察办组织开展“跟进式”实战指导,邀请长春市纪委监委相关部门业务骨干深入巡察组驻地,开展业务指导、政策咨询和研讨交流,通过边学边干、边干边学,增进巡察干部对政治巡察内涵要求的理解把握。“巡察全过程培训指导让我们随时保持充电蓄能状态,拓宽了巡察‘新兵’的视野,厚植了巡察‘老兵’的理论基础,对提升巡察组整体业务能力提供了很大帮助。”长春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说。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巡察队伍,长春市委巡察机构结合巡察工作抽调人员占比高的实际,创新方式方法,以巡察全过程培训指导,助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巡前培训在贯彻新时代组织路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保密工作、信访举报受理办理等必选课程的基础上,结合巡察任务增设国企、教育、医疗、扶贫等领域的专业课程,通过必选课程集中授课、专业课程单独授课、分组讨论等方式,帮助巡察干部精准把握政治巡察的核心要义,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开展巡察监督,增强发现问题的精准度。此外,长春市委巡察办结合每轮巡察对象情况,汇编上级有关精神、领导讲话、重要政策法规、工作部署要求等,供巡察组分阶段、分领域、分层次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目前,组内学习资料汇编已收录中央和省市领导讲话50余份、巡视巡察相关条例准则等规范性文件45份、相关领域政策法规类文件73份。
巡察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作用,在长春市委第十轮巡察过程中,以《工作提示单》的形式强化业务统筹指导、优化组办协同配合。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及时进行传导,对巡察进驻动员、谈话了解、底稿制作、报告起草等关键环节的注意事项和具体要求进行细化解读,有力推动巡察干部理解力、执行力的整体提升。巡察期间,结合巡察组工作进展和业务需求,邀请有经验的巡察组组长、联络员和长春市纪委监委业务骨干围绕巡察工作的开展程序、发现问题的路径方法以及信访件的分类研判等内容进行授课辅导、答疑解惑,通过讲案例、教方法、授技能为做好新一轮巡察工作提供有益借鉴、积累实践经验。长春市委第十轮巡察开展以来,组织巡察专题业务辅导15次,巡中业务交流4次,为巡察组提供《工作提示单》8份,长春市委6个巡察组累计开展组内研讨70余次,充分发挥巡察“熔炉”作用,淬炼巡察“尖兵”。(长春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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