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以调研成果转化为抓手 扎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1-07-30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近年来,葫芦岛市纪委监委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注重调研实效,推动成果转化”的调研思路,努力在调查研究和推动主责主业发展之间形成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性闭环,以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聚焦主题,创新形式,确保调研活动开展取得实效。市纪委监委围绕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纪检监察工作重点领域,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综合分析开展调研活动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紧盯薄弱环节,查找工作短板,科学选取调研主题,确保调研活动有的放矢、高质高效。拓宽调研思路,创新活动形式,多角度、多维度开展调研活动,通过采取专题调研与自主调研相结合、部门调研与个人调研相结合、实地调研与书面调研相结合、业务工作调研与主题活动调研相结合等形式,确保调研活动载体明确、形式多样、操作性强。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印发活动方案,明确责任部门、主体对象、任务内容、具体步骤、时间节点、活动要求等相关事项,为调研活动开展提供遵循,严格按照方案内容稳步推进开展,把握重点环节,严守时间节点,确保调研活动规范有序、务实高效。
把握重点,分析研判,在狠抓调研成果转化上下功夫。市纪委监委对调研获取的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调研报告,评选优秀调研成果。2019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共组织和配合开展各类专题调研活动21次,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形成《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监督调研报告》等各类专题调研报告190余篇,编撰成果汇编3部;开展调研成果评选活动2次,通报表彰优秀调研报告76篇。重点收集整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特色亮点工作内容,对调研中发现的先进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推广。组织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2次,通过亮点工作交流展示,进一步开阔纪检监察干部视野,相互取长补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效能,从而达到学习实践强化、充实巩固提高的效果。此外,市纪委监委通过对调研成果进行分析研判,找准存在的制度“短板”,切实加强制度创新,先后出台《葫芦岛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葫芦岛市纪委监委关于实施容错纠错认定工作的暂行办法》《葫芦岛市鼓励担当作为激励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等共计8项创新性制度规范。
提出建议,深化改革,扎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市纪委监委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定位,主动跟踪中心工作,围绕“坚持‘三不’一体推进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高日常监督质量”等调研主题,找出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现象,对调研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归纳,分析问题根源,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近两年来,共提出工作对策建议130余条,为推动工作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紧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目标,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供参考和依据。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助力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五项改革”,切实开展县乡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推动改革触角向基层延伸,坚持做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年度改革任务分解和总结汇报工作,扎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hld/system/2021/07/26/0300924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