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健全实名检举控告反馈机制
发布时间:2021-10-25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我实名检举的村干部工作日饮酒,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现已查实,并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我对调查工作很满意。”这是临泉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近日在对某实名检举控告办理结果进行反馈时的场景。
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不仅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能,也是倾听党员和群众呼声、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方式。为保障党员、群众行使监督权利,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临泉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实名检举控告办理结果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在告知时限上提速。核实认定为实名举报后,采取电话、面谈等方式,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实名检举控告人告知受理情况,告知实名举报人信访件分流去向、办理情况等信息,避免检举控告人由于未及时得到回复,而发生重复上访或越级上访。
在办理结果上提质。信访举报部门承办人员在完成告知工作后,填写《实名检举控告受理告知情况记录单》,并及时移送相关承办部门,承办部门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优先办理实名检举控告,在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检举控告人反馈其检举控告的处理结果。
在跟踪反馈上提效。信访部门作为直接面对群众的窗口,切实加强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承办部门对实名检举控告办结情况、答复情况,回应群众关切。建立实名检举控告跟踪督办工作机制,保障核查处置质效,做到文明有礼、用语规范,提升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
“实名检举控告的有效处置和及时反馈,对于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减少诬告陷害等恶意举报行为具有积极作用,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实名检举控告反馈机制,提升群众满意度。”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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