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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原副局长李亮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1-11-13    来源: 北京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日前,北京市纪委监委对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购物卡;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帮助他人打探案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李亮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亮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ttxw/202111/t20211106_75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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