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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尔津县:多举措提升信访工作质效

发布时间:2021-11-13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布尔津县纪委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采取“七个一”措施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建立健全群众监督网络,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布尔津县纪委监委在各乡(镇)村(社区)、重点部门(单位)办事服务窗口、大厅等地方悬挂、张贴《布尔津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工作攻略》,将纪检监察举报范围、举报途径、换届选举纪律和“小微权力”监督等重要内容纳入其中,做到用一张“小”图解答群众“大”疑惑。同时,精心打造“微监督”平台,公布“微监督”平台二维码,配有生动形象的卡通人物及朴实接地气的说明,确保广大群众看得清楚、方便扫码,便于监督,让群众参与监督触手可及。

  该县纪委监在全县各乡(镇)及重点部位、场所醒目位置设立12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邮箱,举报接待地址,让群众可以在家门口反映问题;每个月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到村组、居民小区听取意见,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到边远地区收集意见建议及有关问题的反映,了解民情,掌握民意,确保群众反映问题有人管、有人问、有人办。

  县纪委监委开展“全员争当信访员”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走向田间地头,走进百姓家中,积极宣传纪检监察举报范围、举报途径、换届选举纪律和诬告陷害查处等业务知识,与百姓聊家常、唠里短,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对有关问题的反映,排查解决群众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信访隐患化解在一线。

  此外,根据信访举报工作要求,县纪委监委针对实名检举控告,认真落实受理告知、结果告知,保障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解释和疏导,增强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利用查处的违规违纪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就在身边,鼓励广大群众参与举报,积极举报。

  截止目前,布尔津县纪委监委受理各类信访举报17件,排查解决各类纠纷隐患70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8人,立案查处3人。(布尔津县纪委监委 蔡勇军 庞剑 | 责任编辑 阿热依)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61-1540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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