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白塔区: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发布时间:2021-11-22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此次培训,我受益匪浅,能够通过网络直接与《条例》的起草者隔空‘对话’,了解条例发布的初衷及其背后的故事,对我们深入理解并在实践中正确应用条例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对此次培训,我如饥似渴,意犹未尽。”区纪委监委审理室一名工作人员在参加完中纪委组织的学习贯彻监察法实施条例专题培训班直播共享课后表示。
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实施后,白塔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将《条例》内容及图解等相关材料发布到“学提促”微信工作群及“清廉白塔”微信公众号,同时将《条例》列入集中学习内容,召开学习研讨会,逐字逐句对《条例》原文进行通读学习,并对在实践中可能接触到的程序、手续问题进行梳理讨论,通过对《条例》的学习,提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10月19日,中央纪委组织的《条例》专题培训班直播共享课开班后,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组织委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及街道纪工委全员参加《条例》专题培训,并在课后组织安排了学习测试,使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
“三天的直播培训班,为我们学习贯彻《条例》打开了一扇窗,中央纪委各室的专家用高效精准的语言对《条例》共9章287条内容进行重点提炼并围绕大家关切的问题进行了权威解读,内容丰富具体,可操作性强。比如,对15项监察措施的适用条例、文书手续等事项作出详细讲解,对监察机关有权管辖的101个职务犯罪进行一一列举区分,这些充分满足了我们实际办案工作的需求,为我们熟练运用条例,有效实现法法衔接、纪法贯通提供了指引。”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二室负责人表示。
通过系统学习,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对监察的职责、对象、权限、程序等更加明确。结合近期正在办理的案件,区纪委监委还要求各纪检监察室、案件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及时对照《条例》对监督检查、调查处置、追责问责等各项工作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自查自纠,不断完善办案程序,提高案件证据纪法衔接标准,做到在实践中对《条例》的熟知精通和熟练运用,主动把学习培训的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
“《条例》的出台,标志着纪检监察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监察机关的权力边界,为我们纪检监察工作定制度,立规矩。可以说条例既为我们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依据,又为我们合规合纪合法言行进行了严格的约束。我们要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以此次培训班为契机,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用条例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实践,并依法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白塔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条例的学习贯彻提出要求。
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把学习贯彻监察法实施条例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结合以考促学,以干促学等模式,推动条例的学习应用。一方面打牢业务基础,充分将条例应用到监督执纪执法实践中,更好的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另一方面加强内部控制,严格依照条例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自我监督,严防“灯下黑”。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ly/system/2021/11/17/0301031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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