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医保专项监督追回违规资金2000余万元
发布时间:2021-12-11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28家公立医疗机构主动自查自纠,清退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
南宁市纪委监委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全市开展公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专项监督工作,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上林县白圩镇中心卫生院核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万元、宾阳县仁德医院核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4.3万元……”在监督推动下,南宁市公立医疗机构累计上缴违规医保基金2000多万元,已全部退回到医保基金账户。
近日,南宁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联合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在当地各公立医疗机构详细了解医保基金使用管理情况。
南宁市纪委监委坚持“室组地”联动,严查违纪违法问题,建立定期沟通会商、问题线索移交和反馈机制。通过座谈交流、走访查阅、个别访谈等方式,重点检查医保基金是否存在伪造、变造、虚构医疗服务结算,诊疗常规不落实、串换项目药品、不合理检查检验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或损失行为。
邕宁区蒲庙镇卫生院违规将普通艾灸项目代替雷火灸项目,套取医保基金17.61万元,镇卫生院影像科主任李春燕等相关责任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据统计,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对涉嫌套取医保资金问题立案29件,诫勉11人,警示谈话6人,提醒谈话4人,批评教育7人,责令书面检查5人。
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南宁市纪委监委用好纪检监察建议这一有力监督武器,督促相关单位抓好问题整改,及时对医保、卫健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和公立医疗机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jdjc/202112/t20211207_25580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江西东湖:细化谈话措施 强化"一把手"监督
- 下一篇: 四川江阳:专项监督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