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实事 | 永泰纪委监委:整治“漏保”“漏救”问题 筑牢民生兜底保障防线
发布时间:2021-12-21 来源: 福建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叮咚~”当黄某打开手机信息,看到第一次入账的610元困难补助金后,他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今年7月,了解到黄某因生病丧失劳动能力、且需长期治疗,福建省永泰县嵩口镇政府主动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这一政策让黄某安了心。
这变化得益于永泰县纪委监委开展的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点题整治工作。
2018年底,永泰县作为福建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首批实现脱贫摘帽。脱贫不脱政策,摘帽不摘帮扶。近年来,永泰县持续落实脱贫后“四不摘”政策,建立农村困难群众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努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今年5月以来,永泰县纪委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点题整治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通过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专项督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实时监督、乡镇纪委一线监督,实现上下联动、同步发力、精准监督,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21个乡镇履行“答题”主体责任,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永泰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县民政局了解困难群众“漏保”“漏救”点题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困难群众‘漏保’‘漏救’排查对象有哪几类?排查内容具体是什么?”在永泰县民政局会议室内,永泰县纪委监委点题整治专项督导组向有关负责人了解该项工作前期部署情况。
永泰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派出专项督导组,会同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先后到县民政局、乡镇蹲点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面对面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落细落实点题整治工作,及时梳理出“一份工作方案、一张任务清单、一张时间进度表”,将责任传导到基层一线。
6月25日发放临时救助金1万元,8月16日开始发放残疾补助和护理补助,9月开始发放低保补助......随着补助款到手,家住同安镇坂头村的鲍某忍不住感慨:“一场病,险些让我们倾家荡产。这些补助就像一场及时雨,解决了我家的燃眉之急!”
2020年11月,鲍某的母亲在家不慎摔倒,造成颅脑损伤,至今仍在医院接受治疗。几个月下来,已花费的十多万元治疗费让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今后的治疗费更是让鲍某内心充满焦虑。
同安镇纪委干部实地核查情况。
同安镇纪委干部在跟进监督该镇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整治进展时,了解到鲍某一家的困难情况后,对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督促镇民政办强化担当作为,及时解决村民烦心事。
镇民政办干部实地核查鲍某家庭情况,村里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低保申请,在村务公开栏公示申请信息并上报……在此过程中,镇纪委干部还多次到村里、镇民政办跟进了解办理情况,切实督促推动问题解决。镇民政办按照程序认定鲍某母亲符合“漏保”“漏救”标准,并及时办理低保补助和残疾护理补助申请。
在点题整治中,永泰县纪委监委与乡镇纪委上下联动,到村里、到困难群众家里了解民政干部上门走访排查情况,从“是否对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等八类对象走访排查到位;是否及时发现并上报困难群众“漏保”“漏救”有关问题;是否将“基本生活救助等政策落实到位、将群众诉求解决到位”等多方面,强化监督检查,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与此同时,对工作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提醒纠正,屡教不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永泰县纪检监察干部入户了解点题整治工作进展、干部履职等情况。
从申请临时救助到补助金到手,用时最快的仅20多天。永泰县纪委监委督促民政部门针对发现的“漏保”“漏救”问题,依规简化审核流程,提高救助时效,尽快将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做到既要申请获得临时救助,也要尽快拿得到这笔暖心费。截至11月底,通过点题整治,新增已纳入低保、临时救助等基本生活保障对象241人。
永泰县纪委监委还以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点题整治为契机,紧盯各项社会救助工作落实进展和干部履职情况,强化民生兜底保障一线监督。
今年以来,全县共发放230多万元临时救助金,770多名困难群众受益,给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供稿 | 福州市纪委监委 永泰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zzqzsbdfbjdzgj/20211215/1708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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