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室组地”联合办案提升监督执纪质效
发布时间:2022-02-19 来源: 福建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吴某在担任初芦村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国家建房有关法律法规,默许并参与其父吴某某违建抢建,受警告处分。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行动上要用权有度,为政有据,自觉按党性原则办事、按国家法律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
日前,福建省连江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赴下宫镇政府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一起由“室组地”合力攻破的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去年以来,连江县纪委监委以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审查调查工作格局为思路,制定出台“室组地”联合办案工作机制,积极统筹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力量,不断提升监督精准化、办案规范化水平。
“接到信访件后,镇纪委成立核查组,对反映吴某利用职务在村内违建房屋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但调查一度难以推进。”说起该案件,下宫镇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郑兰莺深有感触,由于该信访件涉及农村建房,问题复杂,其作为新任纪委书记缺乏类似案件办理经验,仅靠镇纪委“单兵作战”的确有难度。综合考虑办案力量、工作衔接、案件推进等因素,她向县纪委监委申请“室组地”联合办案。
县纪委监委立即发动第三纪检监察室、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的业务骨干加入该案的调查中。第三纪检监察室实战经验丰富、熟悉纪法政策,全程指导谈话、取证等工作,帮助协调办理各项手续;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及时对接相关被监督单位,精准掌握农村建房政策法规;下宫镇纪委通过查阅文件、现场核实、与相关人员谈话等方式,查实吴某的违纪问题。在“室组地”合力攻坚下,10天后,该案件顺利办结,吴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下宫镇吴某抢建违建案的成功办理是县纪委监委“室组地”联合办案的成果之一。2021年12月以来,县纪委监委“室组地”联合办案处置问题线索21条,立案审查调查3人。
在此基础上,总结“室组地”联合办案经验,县纪委监委建立“室组地”联合办案工作机制,明确联合办案流程、责任分工、工作机制等。按照“区域就近整合、有利工作开展”的原则,县纪委监委6个纪检监察室、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22个乡镇纪委分为6个片区并设立6个联合办案组,建立实时研判、指导督办、审核把关、定期评查、帮带培训、总结提升等工作机制。
“室组地”联合办案不仅提升了办案质效,也成为了纪检监察干部最好的实践“练兵场”。在成立办案小组时,县纪委监委注重“老中青”搭配,由查办案件经验丰富的同志对新入职和经验欠缺的干部进行帮带,指导参与问题线索处置、调查取证、谈话等工作,通过以老带新、以强带弱的方式,提高干部业务能力和办案经验,不断促进干部队伍专业化。
“‘室组地’联合办案,让乡镇如虎添翼。一系列联合办案机制和横向联动、纵向联合的办案模式,有效破解了乡镇纪委人员力量不够、办案经验不足等问题,也让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在实战中提升政治能力、政策把握和纪法专业水平。”参与“室组地”联合办案的官坂镇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林敏峰说,仅在1月份,该镇就通过“室组地”联合,办结了2件案件,业务能力也得到了锻炼提升。(连江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jyjl/20220217/1709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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