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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 落实《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06-19    来源: 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深化政治监督 压实各级责任

  试点工作以来,河北省邯郸市在中央巡视办和省委巡视机构指导下,按照“六个统筹”全面探索推进的同时,围绕“压实巡察工作责任、细化政治监督重点、强化监督贯通融合”三个关键点,集中攻坚、重点突破,取得良好成效。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各级巡察工作责任

  围绕巡察工作“谁来抓、抓什么”,把责任具体化、岗位化,各级领导干部责任更加清晰、履责更加到位。一是强化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市县乡村党组织书记落实巡察工作责任制。将市县两级党委书记巡察工作责任细化为20项任务,明确党委常委会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和巡察整改情况汇报、把巡察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党委全会报告等内容;将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巡察整改工作责任细化为14项任务,统筹推进乡村两级巡察整改工作。市县两级党委书记带头落实责任,对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年度计划、巡察方案等直接把关,跟进督办、推动解决了一批巡察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县(市、区)党委换届后首轮巡察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落实整改责任更加到位,落实整改任务更加有力,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强化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责任,进一步细化组长、副组长及成员责任清单。明确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及每名成员责任共67项,做到责任明晰、任务明确,促进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巡察工作组织实施更加有力有序。三是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探索实行巡察工作包联制度。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包联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和分管部门巡察整改工作,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包联乡镇(街道)和分管部门巡察整改工作,明确包联目标、内容、责任。试点期间,11名市委常委和182名县(市、区)委常委,分别深入包联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调研指导巡察相关工作279次,现场解决问题103件,有力推动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细化政治监督重点

  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制定个性化监督清单,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发力,防止上下一般粗、“千人一面”等问题。一是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建立对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政治画像制度,重点围绕8个方面37条内容,对“一把手”的担当作为、生活作风、廉洁纪律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形成专题报告直报市委主要领导。针对新一届市委首轮巡察对5个市直单位党组书记进行政治画像指出的问题,市委书记、市长和组织部长分别约谈了3个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二是突出行业特征。将市县巡察全覆盖对象划分为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公立院校、公立医院、国有企业等类型,紧紧围绕职能职责,分门别类制定监督重点清单,共细化监督重点500余个。巡察组普遍反映,按照监督清单开展工作定位准、切入快、效率高。三是突出基层特点。根据农村(社区)的人口数量、资源禀赋、村情民情、经济体量等情况,将农村分为社情复杂村、资源丰富村、经济活跃村、聚居提升村、发展滞后村、和谐稳定村6种类型,将社区分为商住型社区、单位型社区、城郊型社区、经济型社区4种类型,分别制定巡察监督重点问题清单,明确不同巡察方式,因村制宜、分类巡察,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发现问题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

  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监督贯通融合

  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加强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一是强化“四项监督”的统筹衔接。制定《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任务统筹、政策传导、情况通报、人员选派、沟通协调、成果运用、整改监督等9个方面27条措施,有力提升了统筹衔接的全面性、规范性、实效性。二是强化与组织、宣传、政法等党内监督的协调协作。建立巡察与组织等部门的协调协作机制,如《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委组织部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从巡前情况通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巡中协作会商、巡察成果运用、整改日常监督、巡察队伍建设等6个方面细化24条措施,有力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党内监督协调协作更加顺畅、更加紧密、更加有效。三是强化与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监督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巡察与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从信息共享、任务安排、专业力量支持等方面全面加强协作配合,有力推动实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目标。(河北省邯郸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以创新实践一体提升市县巡察工作质量

  吉林省四平市把市级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更好发挥试点作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坚持在学习中领悟、在实践中破题、在固化中提升,积极探索路径方法,更好发挥市级巡察机构作用,一体提升市县巡察工作质量。

  建立“3+1”清单,有效增强巡察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把政治巡察根本任务、监督重点、监督标准和监督路径等具体化,实现了以清单化促政治监督精准化。一是建立“政策清单”明确监督标准。政策清单主要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被巡察地方、部门、行业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党章、党规、党纪相关规定,省委和市县党委有关工作要求,以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要求等方面内容。巡察前,巡察办根据巡察对象情况,通过发函商请相关部门提供、学习相关规章制度、检索权威官方网站等多种方式进行收集,并精心梳理汇编成册,提前发放给巡察组。二是建立“职能清单”紧盯主责主业。职能清单主要包括被巡察单位主要职能、自然情况、内设机构职责、下属企事业单位职责等4个方面内容。巡察前由巡察办商请市委编办等相关部门提供党委政府部门“三定方案”等情况,交巡察组提前熟悉掌握,确保巡察监督紧盯主责主业,提高监督的针对性。三是建立“综合监督信息清单”用好其他监督成果。综合监督信息清单主要包括纪委监委、组织部门、信访、审计、人大、政协等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供的监督情况、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等方面内容,巡察前由巡察办以发函或面对面听取情况介绍的方式进行收集和汇总分类,提前交巡察组分析研判。四是建立“问题清单”实施靶向监督。问题清单主要包括市县巡察“三个聚焦”分别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由各巡察组根据巡察办提供的政策清单、职能清单、综合监督信息清单等进行梳理制作,提前分析研判巡察对象的问题点、风险点,做到有备而战、有的放矢。

  统筹开展提级巡、交叉巡,有效强化系统作用和组织优势

  市委巡察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统筹,创新方式方法,破解监督难题,提升巡察质效。组织对县级法院开展“提级巡”。强化组织统筹,由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各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会,巡察通知同步抄送县(市、区)党委。强化力量统筹,由市委组建3个提级巡察组,采取“1托2”方式开展巡察。建立“组+室+科”工作模式,明确纪委监委联系室、组织部联系科(室)协同配合相应巡察组工作。强化整改统筹,市委书记在常委会会议上对市县法院“一把手”提整改要求。市委政法委召开全市法院系统巡察整改会议,系统推动反馈问题整改。提级巡察以上对下的监督“级差”,有效推动破解县级巡察监督的“落差”,有力提升了监督效果。3个巡察组共发现问题139个,移交问题线索8件,推动立案查处5人。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交叉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六个统一”方式,统筹组织5个县(市、区)开展交叉巡察,通过统一制定方案、统一巡前培训、统一指导督导、统一报告审核、统一线索移交、统一整改报备,强化交叉巡察工作统筹,形成工作闭环,有效减少熟人社会对巡察工作的干扰,切实提高了监督的威慑力,5个交叉巡察组共发现问题335个,移交问题线索59件,及时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用好“三支力量”,有效破解巡察力量不足难题

  制定《关于发挥“三支力量”作用,强化市县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发挥专职力量、相对固定力量、抽调力量各自优势,为高质量开展巡察奠定坚实基础。一是配强专职力量,对市县党委巡察机构专职巡察干部,明确任用标准,严把“入口关”。二是用好相对固定力量,对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的干部,以及退出现职的领导干部和引进人才参加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做到明责在前。三是优选抽调力量,明确新提拔副职领导干部、优秀年轻干部接受巡察岗位锻炼的条件,要求抽调干部须符合信念坚定、敢于担当、廉洁自律、业务能力突出的标准。四是建立激励机制,把巡察工作表现与干部成长进步挂钩,对巡察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干部,由领导小组向市县党委组织部门推荐。对一个年度连续参加巡察工作超过6个月的干部,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不占原单位指标。(吉林省四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目标定位 强化上下联动

  江苏省苏州市认真落实市级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更好发挥作用试点工作要求,明确目标定位,突出工作重点,高质量完成各项试点任务。

  以巡察开发区为“练兵场”,着力探索上下联动有效路径

  市县联动开展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369个,形成专题报告16份,移交问题线索22件,推动立案8人。一是以“三个统筹”推动谋划部署一体化。统筹任务安排,市委组建5个巡察组,对5个开发区开展专项巡察;县级党委同步组建联动巡察组,对开发区所辖部分街道、村(社区)开展巡察。统筹力量配备,授权市委巡察组副组长担任联动巡察组组长、县级巡察组组长担任副组长,抽调具有招商等开发区工作经历的干部编入巡察组。统筹培训指导,量身设计巡前培训课程,市县两级一体培训200余人次。二是以“三张清单”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和苏州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上级关于开发区的相关部署要求,汇编形成政策清单。突出土地使用、资金平台、公共服务供给等重点,形成8个方面共性问题清单。紧扣“三定”方案,从纪检监察等单位收集监督信息,用好省市对开发区巡视巡察成果,制定5张个性问题清单。三是以“三项协作”推动监督合力最大化。优化市县协作,两级巡察组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一体受理信访、定期会商会办、双向印证问题。优化办组协作,出台“办组一体化”建设若干措施,巡前共同制定巡察方案,巡中共同研究专题报告选题和问题线索,巡后共同审改巡察反馈意见。优化部门协作,加强与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沟通协调,在政策咨询、信息分析等方面获得专业支持。四是以“三个强化”推动成果运用长效化。强化政治画像,客观评价政治生态,推动6名庸懒散干部岗位调整。强化整改监督,建立巡察整改年度督查和质效评估机制,推动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强化系统施治,向有关职能部门移交巡察发现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问题,推动开展专项治理。

  以对村(社区)巡察为“试验田”,着力彰显政治巡察价值取向

  探索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对村(社区)巡察有效方式,借鉴运用费孝通先生社会调查理念,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群众身边“小问题”,赢得民心向背“大政治”。一是突出民之所怨,增强群众获得感。针对群众反映违纪违法问题时思想有顾虑,指导县级巡察机构定制巡察“小信封”,信封上贴好邮票、印好收信地址,在走访时留给受访对象,只需写好想反映的问题、就近投递即可。根据“小信封”反映问题,推动解决了冒领青苗补偿等一批问题。二是突出民之所盼,增强群众幸福感。苏州城乡融合发展水平走在前列,群众民生诉求更加多元。市委巡察机构指导县级广泛运用村情民意调查和基层廉勤监督平台“二维码”,收集群众反映问题1200余条,推动新建改造公共文化设施34处。三是突出民之所忧,增强群众安全感。苏州发展水平整体较高,群众对安全环保等问题更加关注。联动巡察村(社区)时,要求巡察干部多坐坐群众“热板凳”,多听听群众心里话,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小化工”、违章搭建等问题27个。

  以制度建设为“助推器”,着力提升以市带县综合效应

  把制度建设贯穿试点工作全过程,建立健全35项“小特精”制度,助推上下联动形成常态。一是构建完善统筹联动机制。加强规划引领,市县一体研究制定新一届党委巡察工作规划,市级加强对巡察对象、任务安排等统筹。制定市县联动巡察组织实施办法,对组织领导、内容方式、工作程序等5个方面进行规范。省级层面对苏州做法进行集成创新,制定“以市带县”30条举措。二是构建完善指导督导机制。制定上下联动责任清单,细化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等6类主体具体联动责任,构建以市级为主、县级为辅的责任体系。制定约谈县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施办法,督促履职尽责。建立对被巡察党组织新任主要负责人巡察整改工作提醒制度,发放提醒函56份,推动“新官理旧账”。把县级党委巡察工作纳入党的建设考核范围,强化结果运用,压实县级党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三是构建完善协作配合机制。深化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建立巡前充分沟通、巡中积极推动成案、巡后强化整改督促机制。深化与组织部门协作,出台市县党委组织部门支持配合巡察工作6条举措,鼓励市级优秀年轻干部到县级巡察机构挂职锻炼。深化与职能部门协作,制定审计、财政等20个协作单位的工作清单,出台政策咨询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为巡察工作提供专业支持。(江苏省苏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探索巡察工作市域统筹方法路径

  浙江省杭州市按照市级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更好发挥作用试点工作部署要求,以“重要窗口”的政治担当,牢牢把握试点机遇,坚持务实创新,有力有序推进,以试点成果推动巡察工作全面提升。

  强化政治监督,扎实推进专项巡察区域标准化

  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切实加强对区县(市)专项巡察的把关指导。一是坚守政治定位严把关。把是否坚守政治巡察定位作为专项巡察把关的重中之重。注重必要性、精准性和可行性把关,要求各地在制定专项巡察工作方案前,主动报送主题,对不符合政治巡察定位的及时纠偏。通过审核巡察工作方案,立足对职能责任和专项任务的再监督,及时校正专项巡察的重点和着力点。二是加强指导督导促规范。出台专项巡察报备工作办法,明确台账资料报备、任务进展报告、重要情况沟通的具体要求。加强常态化指导规范,以市县联动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为契机,指导各地把准定位、规范流程,采取联合巡、交叉巡的方式,巡察质量明显提升;指导淳安县探索开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专项巡察,安排力量融入指导督导,推动形成55个监督重点问题清单等成果,为全省该领域专项巡察提供借鉴。三是开展成效评估抓深化。实行专项巡察成效评估,通过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列席区县(市)巡察有关会议、审核有关会议报备材料等方式,对专项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巡察质效情况和成果运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及时反馈评估发现的问题短板,积极收集好做法,以案例汇编、信息简报等形式推广。

  深化贯通融合,统筹推进成果运用区域综合化

  进一步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一是抓好机制协同融合。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协同开展巡前信息沟通、协同参加巡察动员部署等“六个协同”工作机制,完善巡察整改质效监督“十步工作法”。细化与组织部门协调协作工作流程,明确8个方面任务清单及具体要求。建立健全与11个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制度,细化各环节任务清单和工作流程,推动信息、资源、力量和成果共享共用。二是抓好全程协同推进。巡前强化信息贯通,召开巡前通报分析会,共同分析研判重点问题,做到有的放矢、有备而巡。巡中强化会商协作,就巡察发现的疑难问题,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会商,听取意见建议;巡中按程序及时移交重要线索,纪检监察机关提前介入、开展核查。巡后强化共督共促,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分别建立整改监督台账,实时掌握整改进展;巡察办定期汇总分析,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办理巡察函告督办问题,合力推动提升整改实效。三是抓好力量协同运用。健全力量保障机制,根据巡察任务,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明确提出抽调需求,按照年龄结构、专业结构科学配置巡察力量。构建监督力量贯通联动机制,重点选择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等领域专业人才,建立巡察干部库和专业人才库,目前市县两级人才库储备达1109人。有计划地从各类职能监督部门抽调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历练,及时将表现优秀的年轻干部纳入市委巡察机构定期定岗培养,提拔使用处级干部16人。

  创新数字赋能,统筹推进巡察监督区域智能化

  主动对接中央巡视办统建系统,全力打造“数智巡察”应用平台,实现巡察工作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一是用好中央巡视办统建系统。推动设立信息化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配置专用设备,下发《网络平台常见问题手册》《单机系统使用注意事项》,采取多种方式对信息化骨干进行全方位培训,建立“周提醒、月通报、季会商”工作机制,引导巡察干部利用单机版系统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工作质效。二是深化数据信息共享共用。建立“数智巡察”平台,“点对点”对接相关部门监督检查、财政资金拨付等重点数据,实现数据信息智能流转、智能汇集、智能整合。建立“数智巡察数据舱”,开发监督预警数据模型,设计规则算法,通过大数据碰撞比对,实现一键抓取被巡察党组织各类异常信息。三是探索推广“码上巡察”应用。开展“阳光巡察”,推行“五码”网上公开,实行反映问题“码上点”、意见建议“码上提”、问卷测评“码上填”、整改情况“码上评”、作风纪律“码上督”,较好提升了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浙江省杭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84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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