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监护令》督促父母“依法带娃” 让缺失的“爱”归位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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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上午,龙胜各族自治县检察院向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以检察之力筑牢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保护防线。
《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成为“国事”。为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龙胜各族自治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方式方法,通过精准指导让家庭教育不缺失,让缺失的“爱”归位。
承办检察官向未成年人监护人详细讲解《督促监护令》
在当天的宣告送达仪式上,承办检察官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宣读了《督促监护令》,详细讲解了督促监护令的定义、适用范围、内容及职责,并结合案件认真分析未成年人监护人存在的监护失职问题,向其说明不履行职责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和应负的法律责任。就如何加强家庭监护,检察官与家长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建议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方式,严格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积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三观”,提高孩子自我保护能力。
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收到《督促监护令》后当场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在家庭教育中的失职行为,今后一定会认真履行监护义务,好好教育孩子,严格遵守相关要求。”
审核 | 吴 平
来源 |龙胜各族自治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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