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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追授曹艳群同志“广西青年五四奖章”颁发仪式在资源县举行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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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7日,追授曹艳群同志“广西青年五四奖章”颁发仪式在资源县检察院党员活动室举行。

  

  

  仪式现场,资源县团县委书记汪明宣读了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青年联合会《关于追授曹艳群同志“广西青年五四奖章”的决定》,并表示,曹艳群同志扎根基层检察工作13年,始终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用专业知识和专业精神踏实办案,她勤勉敬业,恪尽职守,忘我奋斗,无私奉献,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检察干警的责任与担当。希望大家能够以她为榜样,响应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青年联合会的号召,广泛开展向曹艳群同志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立足岗位使命,勇于争先创优,敢于担当作为!

  

  

  随后,资源县检察院检察长廖希安、资源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唐剑飞向曹艳群同志丈夫蒋涛颁发了“广西青年五四奖章”。

  

  

  曹艳群,女,瑶族,中共党员,生前系资源县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2008年从中南民族大学毕业以后,她怀揣为边远山区法治建设做贡献的初衷,毅然回到家乡,成为资源县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她从此初心不改,始终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夙夜在公十三载,创造了经办案件均无错案的优秀业绩,先后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桂林市检察机关办案能手”。她办理的多个案件荣获自治区精品案件、优秀案件,并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桂林市检察院嘉奖2次。曹艳群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出新时代检察干警的责任与担当,在检察办案工作第一线倾情投入、奉献自我,用美好青春诠释了新时代检察干警的初心使命。

  

  

  审核 | 吴 平

  编辑|黄艳玲

  校对 | 黄 平

  来源 | 资源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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