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2期>以庭审评议为抓手提升重罪检察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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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和自治区检察院关于“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和要求,推动重罪检察案件质量稳步发展,6月1日,自治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派员前往来宾市检察院开展庭审评议活动。此次评议的案件是来宾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玉某某故意杀人案。评议小组成员及来宾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兴宾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全体检察人员全程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庭审结束后随即召开庭审评议会。
评议会先由出庭检察官总结自己办理案件中在审查报告制作、出庭预案(“三纲一书”)准备及庭审活动表现的优点及不足。随后,在肯定出庭检察官顺利指控犯罪的基础上,评议小组成员及参加旁听的其他检察人员围绕检察官文书制作、庭前准备及庭审中各阶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发表评议意见。
会议指出,评议案件是真正反映出重罪检察工作平时办理案件真正能力和水平,也是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最有效途径。重罪检察部门肩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重任,要切实强化责任与担当,守好案件质量这条生命线,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相统一;要加强业务能力和水平,把好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关,提升出庭指控犯罪的效果;要发挥以上率下、以点带面的作用,积极以岗位练兵活动推动重罪检察工作质效上新台阶。
审核 | 吴 平
文图 | 自治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编辑|黄艳玲
校对 | 黄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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