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开展“挂案”清理 让民营企业甩掉包袱轻装上阵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什么叫“挂案”?“所谓‘挂案’,通俗易懂地讲,就是一些案件在办理过程中,有的执法司法机关对一些法律政策把握不准、证据存疑的案件,既不了结又不向前推进,于是出现了‘疑案从挂’的现象。”自治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李昉芳介绍说,“挂案”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使民营企业和有关人员长期处于被追诉状态,影响了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
为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依法加大对民营经济的平等司法保护,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解决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等阻碍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近日,自治区检察院会同区高级人民法院、区公安厅出台《关于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常态化清理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凝聚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合力,让民营企业家放心创业、安心经营。
《意见》立足西藏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职责,从案件通报、沟通会商、开展系统内清查、分析研判处理、有效侦查降低“挂案”率、严把审核立案关、严把审查起诉关、严把依法裁判关、严肃工作纪律、三级联动等十个方面,针对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第六节、第八节涉及罪名以及第五章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中民营企业或民营企业人员为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案件,开展重点清理工作,使公检法机关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解决久侦不结、程序倒流、久拖不决等导致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阻碍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并通过对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的常态化清理工作,有效避免出现新的“挂案”。
据悉,此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党委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部署和最高检相关工作要求,自治区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措施,紧紧围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目标,自2019年开始,在全区范围内连续两年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全区三级检察机关通过查阅公安机关立案登记底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企业登记情况等,认真核查有无因违法犯罪而取消资质的民营企业,弄清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底数、听取办案单位意见,与检察机关办案系统相关案件数据进行逐一核对,依职权开展审查监督,重点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以及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问题。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发展都造成了严重冲击,我区大量民营企业发展也面临诸多风险和困难。“没有什么是一蹴而就的,助力民营企业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道阻且长,然行则将至。”李昉芳说,“下一步,我们将以落实《意见》为抓手,采取更有力的措施,转变办案理念,提高担当意识,对‘挂案’清理工作长抓不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把‘挂’起的案子放下来,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xz.jcy.gov.cn/jwgk/zjdt/202204/t20220420_36332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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