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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超强“外脑”服务,检察院也能为“消”字号产品把住安全关!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有了专业指导,我们终于搞清楚“消”字号产品应如何监督了......”

  塔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卢新魁感慨道。

  如何对经营者销售“消”字号产品进行全面监督,最大限度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这是一直困扰着塔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办案问题。自从有了聘任检察官助理的帮助,问题得到了迎刃而解。

  6月11日,该院邀请塔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特邀检察官助理对市区内10家药店、7家母婴用品店、5家商超内销售“消”字号产品的情况进行线索摸排。

  

  

  在摸排调查中,特邀检察官助理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基层工作实践,为检察办案提供“外脑”服务,对检察人员发现的部分药店销售的“消”字号产品存在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和进货单缺失、未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备案、消毒产品的说明书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专业性意见。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诉前磋商。

  相关职能部门表示,将认真落实监管主体责任,督促经营者严格按照规定查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相关备案信息。同时,加大对“消”字号产品定义、不合格产品的危害等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力度,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进一步提升经营者对“消”字号产品的认知,全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术业有专攻,请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可以破除检察办案中遇到的专业知识壁垒,进一步提升检察办案的质量水平。”塔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阿扎提·别克西表示。

  据了解,今年以来,塔城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办案新模式,聘用15名检察官助理,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沟通协调上的优势,共参与办案6件,接受专业性咨询20余次,弥补了检察官在专业知识方面的短板,提升检察机关办案专业化水平,用实际行动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

来源 | 塔城检察、塔城市检察通讯员 |崔晓静新疆检察政务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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