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之后,他走上了勤劳致富路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感谢检察院的关心,为我们争取了司法救助金,缓解了我们的生活困难问题······”
近日,在和静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开展的司法救助回访,阿某激动地对检察官说。
这个事情还要从2018年说起······
5月2日,阿某在木材加工厂上班期间发生事故,经鉴定被认定为工伤,属五级伤残。
法院判决,木材加工厂向阿某赔付30余万元。
因木材加工厂规模小,根本没有履行能力,导致该判决一直未得到执行。
然而,阿某的妻子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一家人的生计全靠阿某在木材加工厂的收入维持,阿某受伤后,无法继续在木材加工厂上班,一家失去经济来源,生活陷入了困境。
和静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认为,阿某2018年受到工伤,而木材加工厂确实没有赔偿能力,阿某的情形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应当予以救助。
遂依法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最终,联合巴州人民检察院为其争取了五万元的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了阿某面临的家庭困境。
近年来,和静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1件21人,发放救助金80余万元,阿某司法救助案只是其中一起。如何将司法救助金精准、合理使用,该院对阿某司法救助开展跟踪回访,用实际行动践行“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司法理念,切实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
在回访中了解到,被救助人阿某伤情有了好转,还用司法救助金搞起了养殖,走上了勤劳致富的道路。
和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加•青巴特尔表示,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履行司法救助职能,巩固司法救助工作成果,努力为人民群众办理更多实事好事,把党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身边。
来源 | 巴州检察、和静检察
通讯员 | 王桂荣
新疆检察政务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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