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年少的你·纪实】一个都不能落下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快来看,学校来了穿蓝衣服的阿姨,在贴海报。”
“阿姨,‘护蕾行动’是什么意思呀!”
“阿姨,你是不是‘向阳花’,检察官是抓坏蛋的吗?”
看着这些活泼可爱的孩子,朱咏梅耐心的讲解着什么是“护蕾行动”、检察官是做什么的、怎样保护好自己不受坏人侵害。这是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护蕾行动”普法宣传月活动中的一个场景。
朱咏梅是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向阳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的工作人员。4月20日,检察长把她和“向阳花”工作室主任张红娟一起叫到办公室,很严肃地说,为了配合“护蕾行动”,在五月份开展“护蕾行动”普法宣传月活动。你们的任务就是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走遍全市所有学校,张贴宣传海报、开展法治宣传,同时督导“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等制度的落实情况,指导督促学校从源头上强化校园欺凌、性侵害等防控与处置措施。记住,学校、幼儿园、学生,一个都不能落下。
从城区到农村,从学校到家庭,从孩子到父母,法治宣传全覆盖、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覆盖,是该院“向阳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在今年提出的新目标,“一个都不能落下”也是“向阳花”未检人的承诺和担当。
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及开展“两法”宣传教育活动有什么效果、存在什么问题、下一步有什么打算?有没有经常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新入职教职员工有没有经过入职查询?有没有建立校园安全教育管理和预防性侵害制度,落实情况如何?
每到一个学校,检察官都要认真询问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走访家长,通过召开座谈会、谈心谈话、发放调查问卷、实地查看等方式,全面了解情况,准确掌握第一手信息。
“护蕾行动”普法宣传月期间,“向阳花”工作室的检察官走遍全市所有中小学(教学点)、幼儿园,张贴自己制作的“护蕾行动”宣传海报3000张,发送《阳光下的成长——家庭教育指导手册》等普法宣传材料6000余份,讲法治课16场次,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意见建议41条。
完善校园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该院“向阳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主任张红娟说。“此次宣传月活动突破了以往单纯进课堂讲法治课的模式,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时间长、覆盖面广,效果好。”
沙湾市教科局年长明说:“检察官进入到了全市的每个中小学和教学点,教孩子学法守法,教父母‘依法带娃’,方法方式灵活,让人耳目一新。”
学校是法治宣传的前沿阵地,也是“护蕾行动”普法宣传的重要阵地。沙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国金说,“此次普法宣传月活动,无论是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都有创新和突破,通过全区域、全方位、全覆盖的法治宣传,实践了‘未成年人普法宣传一个都不能落下’的承诺,让每个孩子都能沐浴法治阳光健康快乐成长。”
来源|塔城地区检察、沙湾检察
通讯员|张红娟、刘 芹
新疆检察政务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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