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省河长制办公室、山西黄河河务局联合发布10件涉水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7-02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在第30届“世界水日”、第35届“中国水周”来临之际,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省河长制办公室、山西黄河河务局联合发布了10件涉水典型案例,示范引领涉水案件办理工作,能动回应社会关切,宣传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理念,强化全民惜水爱水节水护水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良好氛围。
这批典型案例突出了“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在涉水问题线索发现、案件办理、具体问题解决、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强化协同配合,推进涉水问题标本兼治,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效果。如,孝义市检察院在“河湖长+检察长”共同巡河中,发现孝河污染问题线索后立案办理,推动清理了河道淤泥,保障了河道畅通。榆社县检察院在行为人不主动赔偿和修复的情况下,与水务部门共同分析研判,并建议行政机关先行修复被破坏的河道,确保汛期行洪安全;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和国家矿产资源损失及河道治理费用85.5万元。
下一步,山西检察机关、河长办、黄河河务局将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盯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治理,合力打造“安全河湖、健康河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力促山西绿色崛起,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sjxw/202203/t20220324_35972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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