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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检察+N”助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2-07-02    来源: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6月27日,洞口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来到该县高沙镇杨某家中,关心了解他的高考情况,考察其近期表现。

  杨某今年18岁,为邵阳市某职校学生。去年7月,杨某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洞口县公安局决定并执行取保候审。洞口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中了解到杨某无不良嗜好、在家在校表现较好,之前无违法犯罪记录,决定对杨某作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6个月。

  “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这半年来我努力学习,还参加了某大学单招大专考试,预计8月份就能出结果。感谢检察院的精准帮教,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杨某说。

  这是洞口县人民检察院以法治教育、检察监督等方式能动履职,创新“检察+N”履职方式,助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一个缩影。

  “检察+教育”,检校合作推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多层次覆盖。2021年以来,该院组织25名检察官对接本县中心校担任法治副校长,联合县教育局开展调研督导12次,构建常态化合作机制。还自主研发“菜单式”法治教育实践课程,结合不同学校和不同年龄群体学生的不同法治需求,精准确定差异化课程主题供选择,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法治课程、检察产品。2021年以来,该院共授课40余次,涵盖青春期保护、远离校园霸凌、毒品犯罪预防等内容,超1万名中小学生接受法治教育。

  “检察+家庭”,多维度呵护未成年人成长。该院在办案过程中,对没有依法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的家长,采取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近年来,该院已发出12份《督促监护令》,并与村(居)委会、妇联衔接,落实好督促监护令履行情况的跟进和监督,做好督促监督“后半篇文章”。

  “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该院与法院、公安建立联合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工作机制,坚持有案必查、有罪必惩。今年,院未检办、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协同县教育局联合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取消7家培训机构办学培训资格,落实对涉及未成年人公共利益重点领域的治理。

  “检察办案+社会化保护”,形成社会共识和保护合力。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从业查询制度,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格局,实现专业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截止目前,已查询5328人,对34名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采取取消资格措施。

  “检察+社工”,充实帮教力量。该院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建成以引导公安机关为主、检察机关为辅、委托司法行政机关为重要支撑的社会调查机制;与县养老服务中心签订帮教协议,充实帮教力量。去年来,在社工和心理咨询师参与未检案件中,共对12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通过精准帮教,5名考察对象重返学校,1名考察对象考上了理想的学校,其余考察对象也找到了心仪的工作,均顺利回归社会。

  “检察+司法救助”,彰显检察温度。该院还为未成年人建立绿色通道,建立“一次救助,长期帮扶”工作机制,积极协调教育、妇联、民政等部门开展多元化救助,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去年来共为4名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7.4万元。


原文链接:https://www.hn.jcy.gov.cn/xwfb/xjdt/202206/15417247383620157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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