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拂面”——京山市检察院四项措施打造清廉检察机关
发布时间:2022-07-02 来源: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通讯员 杨晓晴)创清廉机关,树新风正气。今年来,京山市检察院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总基调,深入推进清廉机关示范点建设,力争清廉机关建设取得实效、创出特色、形成品牌。
强组织领导促清廉责任具体化。该院印发《中共京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推进清廉检察机关建设的落实措施》,明确5个方面16项具体措施,并据此制定《清廉机关建设重点任务清单》,明晰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划定清廉机关建设“路线图”。结合清廉机关建设要求,修订《京山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党组书记、其他党组成员、内设部门、党支部等落实主体责任要求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强监督制约促检察权运行廉洁化。深入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要求,积极开展领导班子“从我做起、向我学习”活动,列出清单扎实执行,确保在思想政治、履职尽责、检察为民、工作作风、党风廉政等方面,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领作用。建立全员岗位责任清单,全面加强绩效分级分类考评管理,将绩效考评与干部评比先进、晋职晋级、绩效奖金发放等全部挂钩,拒绝庸懒散慢,督促干警守底线、听招呼、重落实。认真学习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政策,督促干警规范使用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全院干警2022年1-5月份重大事项有情况填报情况为39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2件。坚持严在日常、管在日常,2月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 加强队伍作风建设的通知》,对日常考勤、会议秩序、督察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从点滴处抓作风纪律建设。今年,发出纪律督察通报5期,发出工作纪律提示2期。
强制度建设促内部监管规范化。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行使权力的监督,落实民主集中制、“一把手”末位表态、重大事项填报等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建立健全机制,常态化整治顽瘴痼疾。制定完善了《建立抓在日常、落在经常,预防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工作长效机制》《京山市人民检察院绩效考评细则》《京山市人民检察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做到以制度管人。严格执行司法办案权力清单,加强对检察官办案活动的审核监督,赋予检察官对助理、书记员的教育、监管、考核责任,通过案件质量评查等方式确保检察权依法依规行使。
强教育宣传促清廉文化入脑入心。通过正面典型引领学、反面典型警示学开展廉洁教育,以案明纪、以案明法、以案示警,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运用“两微一端”、门户网站、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开辟廉洁文化宣传阵地,组织开展“办案一线故事”主题征文和“携手落实‘两法’ 共护祖国未来”法治绘画大赛等,主动传播清廉机关建设的“好声音”和“正能量”。
原文链接:http://www.hbjc.gov.cn/dwjs/202206/t20220607_17318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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