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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检察听证,共商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和废铅蓄电池处置源头治理

发布时间:2022-07-02    来源: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通讯员王磊 余佳)“作为一名汉阳辖区居民,我觉得这次公益诉讼检察听证开到了我的心坎里,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一直令人忧心,检察机关关注到这个问题并主动履职,让我看到了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的诚意。”近日,在汉阳区检察院组织召开的规范电动自行车改装和废铅蓄电池处置公益诉讼检察听证上,人民监督员鞠静如此说道。

  今年2月,汉阳区检察院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聚焦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通过对辖区部分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实地调查,发现部分销售门店存在违规改装、未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等问题,存在道路行驶公共安全、消防安全及环境保护隐患。

  为此,该院组织召开检察听证,在充分磋商的基础上围绕电动自行车改装和废铅蓄电池处置问题进行讨论,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担任听证员,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参加本次听证。

  听证会上,第四检察部主任张明介绍开展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及废铅蓄电池回收环节公益诉讼调查情况:对辖区14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调查时发现,部分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拼装、改装现象,主要表现为消除车辆最高速度限制、消除超速鸣笛声、更换大容量电池满足长续航等情形。其中,外卖、快递等行业较为多发,容易造成道路安全风险和消防安全隐患。

  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围绕部门职能发言,并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工作力度,从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维修、回收等环节入手,完善台账、建立健全收集处置落实许可制度等,积极分工协作、联合开展整治,努力推进源头治理。

  三位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相关法律规定后,从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关系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居民出行合理需求等角度,发表了听证意见。大家一致认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关系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行驶威胁道路安全、消防安全,废旧电池的循环回收利用事关生态环境,需要严格监管,支持检察机关进行公益诉讼监督,并表示希望相关部门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宣传力度,及时反馈整治情况和效果。

  据悉,该院已通过磋商、检察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联合行动、共同整治,引导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经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原文链接:http://www.hbjc.gov.cn/jctz/202205/t20220505_17255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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