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法制观点 > 正文

【战疫普法】疫情期间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法,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发布时间:2022-07-02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点击放大,全屏观看更精彩

  

  疫情期间,请大家一定配合好疫情防控人员的工作,如果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应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则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为了保护好疫情期间奋战在一线的防疫人员,这里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包含着,虽没有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

  

  编辑:胡锡芸

  

  推荐阅读:

【战疫普法】疫情期间不信谣、不传谣【战疫普法】疫情期间谨防交友诈骗

  【战疫普法】流调电话一定不会问你这些问题……

  【战疫普法】收到这种交费信息,切勿急于汇款

  【战疫普法】在微信群传播确诊病例隐私有什么后果?

  【战疫普法】集中隔离期间要注意这些事项

  【战疫普法】如何心理“防疫”

  【战疫普法】这些行为涉嫌违法犯罪

  【战疫普法】疫情期间哄抬物价,后果有多严重?

  【战疫普法】故意传播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怎么定罪处罚?

【战疫普法】拒不参加核酸检测,违法吗?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ZgPMcC2p4ml1f0U3wNLp2A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制网 lzfzw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