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沙湾:清除隐患守护群众“身体发肤”
发布时间:2022-07-14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通讯员刘芹)“整改后,店里的卫生安全隐患得到了消除,现在来店里的顾客明显增多了,做生意也放心多了!”近日,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市检察院检察官来到某美容美发店回访时,店老板说。
今年4月,沙湾市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称,辖区内的美容美发店有销售、使用过期化妆品的现象。该院检察官经实地调查走访发现,有3家美容美发场所存在未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不具有健康合格证、未配备皮肤病患者专用工具箱等问题,部分美容美发店还使用过期的烫发、染发剂,存在卫生安全隐患。
随后,该院分别向沙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沙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两家单位对涉案店铺进行查处,并对辖区内其他美容美发场所进行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迅速对有问题的店铺进行行政处罚,督促美容美发场所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配备皮肤病患者专用工具箱。与此同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对全市156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开展培训,对化妆品经营、进货查验、标签标示、化妆品宣传、不良反应检测等要点问题进行讲解,并对经营过程提出严格要求。
6月7日,相关行政部门就落实检察建议及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情况向该院作出书面回复,表示将加大宣传力度和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保障群众健康权益。据悉,自今年4月起至今,相关行政部门在专项行动中共排查出70余家美容美发场所,其中发现7家存在问题,均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7/t20220711_5634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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